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象山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象山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象山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积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除险安居”工程,全面启动并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任务;不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四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工作制度,确保灾情险情处置及时。
二、重点防范时段和区域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截至2017年底,全县列入监管的地质灾害点共有12处,其中威胁到常住人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6处,威胁常住人口32户/99人。
(二)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历史上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预测2018年度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是:
1.石浦东南部丘陵及其它乡镇山区坡度较陡、风化残坡积土层厚度较大、人类活动较多的区域,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西周、鹤浦、贤庠、涂茨、高塘岛等沿岸的不稳定边坡及废弃矿山的宕面等。
2.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库区、风景区公路沿线。继续加强公路沿线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如象山港东路延伸(爵溪)和象西线公路沿线,泗州头镇公路及乡道沿线,旅游风景区公路、新农村建设中的村村通公路及水库的地质环境较复杂,需重点防范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滨海海积平原沉降区。我县海积平原沉降区软土层厚度大,有些区域达几十米以上,特别是工程建设频繁的大目湾新城区、产业区、象保区等区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目前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经济损失、规模来评价,确定12处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今年我县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表。
(三)重点防范时段
据预测2018年我县年1—9月总降水量接近常年,平均气温略偏高。梅雨量接近常年略偏多,有降水集中期,预防短时强降水引发的洪涝和内涝及地质灾害;可能有3—5个台风明显影响我县。其中冬季(1—2月)雨量偏少,气温略偏高,但有阶段性严寒、冰冻和雨雪天气;春季(3—5月)雨量略偏少,气温偏高,但气温变化幅度较大,可能有强降温和强对流的发生;夏季(6—8月)雨量略偏多,气温略偏高,有强对流和降水集中期;秋季9月份雨量略偏多,气温接近常年。汛期当6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黄色暴雨预警)、日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或黄色台风预警),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三、主要防治任务
(一)大力推进综合治理,确保群众脱险安居
各地要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28号)为依据,以人为本推进综合治理,全面启动5处9户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西周镇文岙村黄栀路 7—13#、东陈乡岳头村东陈星华水泥制品厂、泗洲头镇泗洲头村下山头自然村黄晓根屋后、泗洲头镇大麦塘村盛旭果蔬合作社、石浦镇东门渔村中国渔文化艺术村西侧)。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避让搬迁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群众脱险安居;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规定和规范,科学制定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方案,进行动态监管,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对不具备实施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进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确保隐患预防到位。
(二)全面实施隐患“三查”,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工作制度,在汛前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巡查区、不稳定斜坡等组织“三位一体”大排查,查明隐患现状,做好动态监管。要及时开展汛中和汛后地质灾害巡查和核查,查找各级防灾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防灾工作无盲区;要按照《象山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积极推进各街道、镇(乡)规划编制和发布工作,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切实从源头防范人为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构建群专结合监测网络,提升监测预警水平
各地要根据各级组织换届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修订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图,落实县、镇乡(街道)、村(社区)、点四级群测群防责任人和防治措施,组织基层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开展动态监测巡查。要推进群专结合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专业监测预警网络支撑作用,实现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监测转变;要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加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合作,加强气象预报、水雨情监测、地质灾害临灾趋势研判和灾后评估等工作;要加快构建多部门联动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和成果,依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广播系统,做到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
(四)提升综合防治能力,强化汛期应急处置
各地要加快推进新“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建设,启动“十有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防灾体系建设。要及时组织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优化避险场所设置,每年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让受威胁群众清楚预警信号、转移线路和避险安置地点“三要领”,确保临灾时人员转移及时快速完成;要及时修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相关操作手册,充实应急小分队和专家队伍,实施地质灾害先进装备选配,有效支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实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对于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灾险情,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开展应急处置,尽一切可能救护受灾人员,撤离受威胁人员,避免次生伤害,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向社会公告。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落实年度防治任务,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形成合力。
(二)加强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计划
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特别是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经费投入,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政策整合,做到“应保尽保”,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对于新出现的灾险情,要及时追加预算,确保应急防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地质灾害科普知识下乡进村到户计划,组织专业宣讲员和基层防灾责任人,全方位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宣讲识灾、避灾、减灾、救灾常识和避让搬迁、脱险安居的好处,努力促成“要我搬”向“我要搬”转变。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育引导,特别是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2018年象山县地质灾害点基本信息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