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8 11:23 信息来源:象政办发〔2018〕120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涉农资金的投入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原有改革成果,现就深化我县涉农资金整合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的奋斗目标,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加强财政支农顶层设计,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坚持汇聚合力。充分依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特长,不改变行业主管部门涉农资金分配权和管理权,最大限度凝聚政策、资金和管理资源,形成改革合力。

(三)坚持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县级部门下放审批权限,把更多精力放在管理和服务上,为全县统筹整合资金创造条件。

(四)坚持统筹协调。通过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促进县级宏观指导和部门自主统筹有机结合,合力划分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明晰部门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五)坚持稳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应稳步开展,有序推进,优先整合用于同一方向、同类项目的涉农资金。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建立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类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建立农业产业化类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农田水利建设类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和乡村投融资整合平台,探索乡村公共服务类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逐步形成“1+4+1”的涉农资金整合平台格局,基本实现涉农领域行业内项目资金归并、行业间资金统筹、撬动社会资金的整合改革目标。到2019年,构建形成农业农村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现一个联席会议审核,各个涉农资金整合平台管理的涉农资金整合目标。并根据农业农村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四、整合对象和工作平台

涉农资金整合的对象指县级各部门安排的涉农资金(救灾资金、国家规定补贴到农民个人的资金及特殊用途资金除外),具体包括宣传、农办、科技、民政、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林、商务、卫生计生、教育、文广、海洋与渔业、旅游、农机、规划、供电、扶贫等部门管理的涉农资金项目。

按照“资金统筹、项目精准、程序规范、绩效优先、重点打造”的总体思路,搭建新农村建设类、农业产业化类、农田水利建设类、乡村投融资类等四个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平台。

(一)“新农村建设类”整合平台。整合农办实施的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宅基地整理等项目资金;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旧村改造资金;扶贫办实施的村庄整治提升项目资金;财政局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旅游部门实施的乡村旅游、景区村建设项目资金;住建部门实施的农村改造建设示范村项目资金;规划部门实施的传统古村落保护项目资金;环保部门实施的饮用水源保护、清水治污、生态奖励等项目资金;交通部门实施的农村联网公路、公路大中修、农村公路等项目资金;民政部门实施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社区建设等项目资金;宣传部门实施的体育休闲户外运动、文化礼堂、文明村等项目资金;水务集团实施的污水治理等项目资金。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按照“规划先行、分批推进、重点整治、扩面连片”原则,集中财力扶持示范村、景区村、特色村、提升村、文明村等示范村落和风景线、文明线等示范线路,做到数村、数线、数点联创,通过以点带面、以线促面、镇村联动,探索建立点上精致、线上靓丽、面上优美、城乡融合的典范新农村。

(二)“农业产业化类”整合平台。整合农林部门实施的农业产业化、农牧产业、林特产业、水果改良和农林重点项目支持等项目资金;海洋渔业部门实施的渔业基地及园区建设项目资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实施的产业化补助项目资金;科技部门实施的农业科技攻关及示范类项目资金;农机管理部门实施的设施农业补助项目资金;水利部门实施的节水灌溉项目资金。

以“一核两带多园百点”产业布局为重点,把各类产业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推进大塘港现代农业先导区建设,做大做精做强做优柑橘、白鹅、梭子蟹等主导产业,支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重点打造集育、繁、推、加、销的全产业链。

(三)“农田水利建设类”整合平台。整合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资金;水利部门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等项目资金;农林部门实施的地力提升、粮食功能区等项目资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实施的小流域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

以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按照“连片治理、整体推进、集约发展”的原则,整合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设施,推进“两区”建设。结合“五水共治”、村镇水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小流域治理,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城乡水环境。

(四)“乡村投融资类”整合平台。组建国有公司(暂名乡村振兴集团),规范管理制度,统筹整合县、乡镇(街道)国有涉农资产,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参与农业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发展和全域旅游、村庄景区化建设,积极投资乡村振兴项目。不断做大公司资产和现金流,通过合股、合作等途径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

五、平台工作流程

按照“统分结合  高效便民”和“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实行“三统三分”和“双线运行”的平台工作流程。

(一)统一编排项目计划(上年10月底前)。四大资金整合平台的牵头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一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和下一年工作重点规划并报四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领导小组审查,最后报县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联席会议审定。县财政部门要根据下一年工作重点规划做好年度财政预算,并协同四大资金整合平台的牵头部门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并在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等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统一开展项目申报(上年11月底前)。申报单位根据四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牵头部门制订的项目申报指南在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上开展项目申报,填报相应类型的项目申报表。

(三)分级进行项目初审(上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经班子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报送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报送的项目进行分类建档,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进行梳理复审后形成集体意见报四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领导小组。

(四)统一开展项目评审。(当年1月底前)。县四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委托部门(中介)对复审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四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定,在县财政资金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项目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计划。

(五)分责进行项目管理。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的管理,每个月在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每季度向四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变动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四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领导小组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督查。

(六)分线实施项目验收评估。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估,并将验收和绩效评估情况向四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领导小组进行报告。县四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领导小组视情可委托专家组(中介)或相关部门开展同类型项目验收或评估,并将验收或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安排的标准和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以县水利局为牵头单位的“农田水利建设类”、县农办为牵头单位的“新农村建设类”、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的“农业产业化类”和县府办为牵头单位的“乡村投融资类”等四个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领导小组,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县财政局牵头要在8月底前形成涉农资金整合总体实施方案,报送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加强配套,完善机制

县整合办负责建立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制度。一是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涉农项目整合的计划规划方案、项目申报实施、工程招投标、资金调度、各大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协调等有关工作。二是项目申报会审把关制度,集体研究审定项目申报的计划。三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评审、拨付等相关程序和管理措施。四是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考核验收和奖惩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县项目整合工作统一部署,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每年安排的项目数和资金量必须优先保障县年度工作规划重点。县财政局每年安排2000万元的项目整合专项资金,用于项目整合建设。对涉农项目整合后出现的问题,由县涉农资金整合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加强监管,创新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逐步推行“四个统一”,即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统一由实施单位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资金统一设立专户专账管理,建立项目资金预算、评审、拨付等系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质量统一由实施单位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监管;项目考核验收制定统一考核办法,分别验收,兑现奖惩。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整合的项目,也要纳入统一监管和考核范畴。要以信息化、网络化技术为手段,加快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的水平,推动涉农资金管理创新升级,做到“纵向管到底、横向全覆盖、运行能分析、即时能监控”。信息系统的建设要覆盖项目的申报、审核、资料传输、专家评审、统计汇总、查询分析等全过程,实现对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的同步监控,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附件:1.象山县涉农资金整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象山县涉农资金整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