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连续近三年开展的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整治活动,象山县内共有43艘运输船舶增加了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签发了《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截止2017年底,登记在象山港航部门的400总吨以上或载客15人以上的海船共有93艘船舶已全部达到生活污水污染要求,完成率达100%。以每位船员每天产生生活污水16升,平均每条船舶上有15名船员为例,93艘船舶每年可至少减少船舶生活污水直接排放8100余吨。
在此基础上,2018年一季度,县港航局船舶检验科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结合船舶日常营运检验,开展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回头看”专项活动,助推“五水共治”向纵深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五水共治”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转型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事关民生福祉、建设美丽家园的重要工作。为助推象山县“五水共治”活动,实现象山县“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目标,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象山县港航管理局把推进船舶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五水共治”活动的有效载体。
船舶防污染工作主要是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对海洋生态的污染,是一项综合治理的工作。因为船舶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排入水中会直接污染水体,如果对船舶污染物不严加控制和防治,一旦直接排入海中,必将对海洋水质和环境卫生构成很大威胁,必须高度重视。为此,象山港航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回头看”工作,并以此为重点助推象山县“五水共治”活动向纵深开展。
一.强制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对于400总吨或载客15人以上海船,按照船检法规规范要求,强制要求船主在船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方案经审核确认后,经效用试验达到要求后,发放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对在船舶修理保养时,未按要求安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设备的船舶,坚决不予签发相关证书,并联合海事、边防等部门对其进行督促检查。在年初,验船师在船检过程中,发现宁波大唐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广龙2”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中的气泵缺失,达不到生化处理要求的含氧量,督导该船重新安装新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以此为例,将强类似问题的发现和整改。2018年第一季度,共完成3艘船舶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更新安装工作。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结合日常营运检验工作,强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检查,确保船舶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
二.强化船舶现场检查。在船舶营运检验实施过程时,对船舶防污染设备是否张贴操作流程表、防污染设备是否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强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效益试验,规范船舶污染物的排放行为,严厉杜绝船舶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三.加大防生活污水污染宣传力度。要做好运输船舶防生活污水污染工作,增强船主的环保意识是关键。通过日常检查宣传和船舶运输企业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各大业主阐述船舶防污染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及意义。通过宣传力度的加强,改变了船主一些陋习,在运输途中、停靠码头期间把做好防污染成为经营习惯。
通过各种实际举措,改变了以往只提要求、没有监督,全靠船主自觉执行的被动局面。逐渐建立起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整治活动的长效机制,为海洋水体保护,为“五水共治”增添了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