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全县营运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全县营运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大对各类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的整治力度,切实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长远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的原则,集中力量,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城区主次干道和人行道营运车辆乱停乱放问题,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二、重点任务
1.盘活城区停车场存量资源。为个体运输户与停车场运营商搭建对接协商平台,共同协商确定收费办法,鼓励停车场运营商在保障自身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向个体零散运输户开放停车场存量资源,将部分营运车辆疏导进场。
2.整合专业市场停车资源。根据专业市场原有整体规划,恢复市场配套的所有停车场功能,专门划定区域用于营运车辆停放,保障营运车辆的停车需求。
3.做好临时停车场规划选址工作。在不影响市容、畅通、便民的条件下,规划利用丹东街道、丹西街道辖区内空闲地、暂时未利用建设地作为营运车辆临时停车场。
4.开展联合执法。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将天华家具城、蓬莱装潢市场等专业市场周边及步西路西出口、丹峰西路与蓬莱路交叉口等主要路段作为重点整治区域,严厉查处营运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5.完善道路设施。在步西路西出口、世纪联华对面等重点路段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监控系统,设立禁停标志标牌,增设隔离设施,完善步行街西出口人行道设施。扩大智能化停车覆盖面,充分利用智能化停车系统的自动计费功能,有效杜绝营运车辆长期占道停放行为。
6.加强营运行业监管。加强对专业运输公司及企事业单位营运车辆的监督和管理,探索引入信用监管模式,督促其将所属营运车辆停放在各自单位固定的停车场内。指导行业协会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完善协会制度规范,有效引导营运单位和个人自觉规范车辆停放行为。
7.加强配载信息服务对接。采取优惠鼓励措施动员和协调专业市场业主参与营运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提供信息服务等优势推行“卖家+运输户+买家”的结对模式,引导驾驶员将车辆集中停放到临时停车场内。
8.加快货运场站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结合物流园区建设,在中心城区边缘规划若干个货运场站为专业货运企业服务,在中心城区东、西、南规划建设货运停车场为个体货运提供停放待货场地。
三、时间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18年1月29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29日至2月28日)
对城区营运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数量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充分掌握各类营运车辆停车需求及城区停车资源供给状况,为集中整治提供依据。协调落实城区停车场向营运车辆开放事宜,在丹东街道、丹西街道开辟出临时停车场。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9日)
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结合召开座谈会、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向营运车辆驾驶员讲解相关管理措施,告知临时停车场位置,有效引导个体经营户自觉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内,为开展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至4月15日)
按照联合执法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乱停乱放的营运车辆进行联合整治,对不听劝阻、拒绝驶离的违停车辆进行抄告贴单或拖移。
(四)完善提升阶段(4月16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开展情况,查漏补缺,梳理落实整改措施,巩固阶段性成果,研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结合物流园区建设,出台货运场站、货运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方案。
四、工作组织与职责
县政府成立营运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规划管理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以及有关镇乡(街道)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和协调指导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督查等事项。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组织各部门集中开展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2.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同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营运车辆违法停车行为;依法查处妨碍、阻扰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保障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3.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整治营运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会同相关单位谋划营运车辆临时停车场、货运场站等设施规划建设。
4.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整治工作动态及成效,组织电视台、报社跟踪报道,及时曝光因营运车辆乱停乱放引起的交通安全隐患、市容环境秩序差等问题,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县规划管理中心:负责做好营运车辆停车场地、货运场站配套设施的规划选址等工作。
6.县商务局:负责专业市场管理,督促市场完善车辆停放场地设施,引导市场业主参与货运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7.县住建局:协助做好营运车辆停车场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日常维护;完善步行街西出口人行道设施。
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审批,确保停车场地建设用地需求。
9.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停车场地建设、维护和管理资金。
10.有关镇乡(街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运车辆停车状况调查摸底、停车场地选址、货运场站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营运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对提升城市环境形象、改善市民生活品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与业务人员,增强责任心,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开展扎实,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营运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单位要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延长执勤时间、加大巡查密度、开展统一行动等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对有可能影响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因素要主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化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坚持不懈地开展联合执法,真正使营运车辆乱停放现象得到有效治理,防止问题反弹,实现城区停车管理安全、规范、有序。
附件:1.象山县营运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略)
2.象山县营运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