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密切关注象山首个大型水上乐园“阿拉的海”的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调试完成进度,4月10日,象山局邀请宁波质监局特监处毛处长,对浙江阿拉的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旗下的“阿拉的海”水上乐园进行全面现场指导。
该项目总投资6.8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完成,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预计2018年6月份建成投入运营。目前该水上乐园内有飓风大喇叭等大型游乐设施共13台,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并完成检验申报工作。下一步,浙江省特检院将对预投入使用的13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验。
一是早介入, 象山局高度关注“阿拉的海”总体建设进展,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提前关注,积极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现场指导,帮助企业最快时间内提交申报检验材料,落实检验验收工作。提前宣贯,入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重点解读,强调主体责任意识、现场管理意识、后期维保意识、急救应对意识等。提前告知,督促负责人提前落实乘客须知、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注意事项等警示性内容,提早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获证培训工作。
二是早指导,象山局积极指导做好大型游乐设施的选购、检验、使用登记、人员持证、技术档案管理、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并演练等工作。会上,市质监局毛志达副处长从实例出发,重点就如何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使用登记备案等基础性工作,如何做好日常例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等常规性工作,如何落实安全救生、应急救援等应急性工作,展开全方位的指导,要求大型游乐设施在投入使用前,所有规定动作都要符合监管要求。
三是早预防。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防患于未然,提前做好大型游乐设施运行期间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针对易发生的事故,执法人员结合历年事故案例就如何及时有效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进行了深度讲解,同时告诫主体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排查各种细节漏洞,建立健全预防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做到零事故、零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