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象山年鉴》是由县人民政府主办的地方综合性年鉴,是系统记述象山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资料性年刊,是记录象山进步、宣传象山成就、服务象山发展的重要文献,具有为现实服务价值和存史价值。为做好《象山年鉴(2018)》编纂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鉴资料的报送范围
《象山年鉴(2018)》是汇辑象山县2017年全年重要时事、文献和统计资料的工具书。各年鉴供稿单位应按照“《象山年鉴(2018)》各单位任务分配表”及“《象山年鉴(2018)》大纲”(见附件2、附件3)确定的责任分工和要求撰写文字初稿。初稿应力求反映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年度工作的大事、要事。记载时限为2017年的内容,即“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特别要把握住“12月31日”这个截止日期。为使事件过程完整,某些条目可适当溯至上年。
二、年鉴资料的撰写要求
1.年鉴资料须以条目体撰写。条目主要分为概述性和典型性两类。撰写概述性条目时,对各项事业2017年度基本情况和必要数据应认真收集、审定,确保资料和数据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撰写典型性条目时,应从2017年度事业发展轨迹中认真筛选,找出有价值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立目记述。
2.条目拟定应符合年鉴编纂体例及撰写要求,采用记述、说明文体。在内容上,既不遗漏基本情况,又要突出本部门(行业)工作特色,尤其是注意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切实保证文稿质量。要求文字精练、通畅,数字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选送高质量随文图片。各供稿单位根据条目内容提供3—5幅能反映部门、行业特点或地域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建设成就,具有代表性和存史价值的照片。照片应配有文字说明,注明时间、地点、事件、需要说明的人物的位置及时任职务等。说明文字简洁、准确,摄影作者或供稿人要署名。
4.保证供稿时效。年鉴编纂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各供稿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效率,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供稿任务。5月1日前,将“《象山年鉴(2018)》各单位任务落实反馈表”与年鉴初稿统一用电子稿上传到xsxzb@163.com(象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初稿电子稿标题统一用“xxx(单位)2018年年鉴”格式。
三、切实加强对年鉴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
《象山年鉴(2018)》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供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编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鉴工作,明确主抓这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承办科室,及早确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撰稿人,并保持撰稿人员相对稳定。在报送年鉴初稿前,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核稿件,把好政治关、保密关、事实关和文字关。未及时报送年鉴初稿和文稿较差的单位将适时予以通报或扣分。
附件:1.《象山年鉴(2018)》各单位任务落实反馈表(略)
2.《象山年鉴(2018)》各单位撰稿任务分配表(略)
3.《象山年鉴(2018)》大纲(略)
4.《象山年鉴(2018)》撰写说明(略)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