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8 10:31 信息来源:象政办发〔2018〕43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县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经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了今年列入法治政府考核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2018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2018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具体由各决策承办单位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

决策承办单位

1

★重大社保、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县人力社保局

2

制定出台《象山县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35)》

县交通运输局

3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陈
 

乡政府

4

东陈乡“撤乡设街道”事项

县民政局

5

时尚针织小镇项目

爵溪街道

二、2018年度镇乡(街道)政府重大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各有关镇乡(街道)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镇乡、街道负责落实。此外,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与修改、镇乡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与修改也应纳入各有关镇乡(街道)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

决策承办单位

1

丹东街道“美丽街区”示范点建设

丹东街道

2

象山桥路区块、粮站区块棚改项目(四期)

丹西街道

3

制定出台《美丽乡村建设奖励办法》

爵溪街道

4

调整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乡村的奖励办法

石浦镇

5

石铺镇西南部污水输送主干管工程(一期)项目

石浦镇

6

★西周镇小微企业集聚示范区项目

西周镇

7

贤庠泰和路大修工程项目

贤庠镇

8

鹤浦镇5000吨级散货码头工程项目

鹤浦镇

9

农村公路加密工程项目

定塘镇

10

★大雷溪整治工程项目

墙头镇

11

★泗洲头溪流域治理工程项目

泗洲头镇

12

涂茨敬老院迁建工程项目

涂茨镇

13

大徐枫溪公园建设工程项目

大徐镇

14

中桥影视文化产业园二期项目

新桥镇

15

★东湾安置区建设工程项目

东陈乡

16

公共交通场站建设项目

晓塘乡

17

★斑斓海岸建设项目

黄避岙乡

18

★美丽集镇建设后续项目

黄避岙乡

19

茅洋乡环乡骑行绿道工程项目

茅洋乡

20

★花岙岛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

高塘岛乡

21

高塘岛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美丽集镇建设项目

高塘岛乡

三、2018年度县政府有关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2018年度县政府有关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单位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

决策承办单位

1

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发改局

2

制定发布《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海洋与渔业局

3

重新公布征地综合区批价

国土资源局

4

交通走廊建设-天安路大修(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与象山中心城区公共空间改造-丹南路(实验小学北门)改造工程

住建局

5

★浙江省海洋运动中心(亚帆中心)建设项目

文广新闻出版局

6

撤村建居试点工作

民政局

7

推进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经信局

8

★制定或调整各类社保政策、医保政策、人才政策、就业政策等

人力社保局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颁证

农林局

10

★病死动物无公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农林局

11

★海塘维修加固工程项目

水利局

12

★生活垃圾生态化循环改造项目

综合行政执法局

13

编制《环石浦港区域旅游发展规划》

旅委

14

G527石浦至长街段(岳井洋大桥及接线)象山段工程项目

交通运输局

15

制定出台《象山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19)》

教育局

16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补充意见》

科技局

17

研究制定黄砂点管理办法

港航局

(说明:标★的为2017年延续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对于列入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经形成的相关材料。县政府将在年底法治政府考核时对重大决策档案进行重点检查。
  (二)对于未列入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对于考核时发现个别单位有应报未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严格扣分,并进行责任倒查。
  (三)县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县政府及政府部门、镇乡(街道)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求调整目录的,应及时向县政府请示,县政府同意后,将及时公布调整目录。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