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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2473/2018-124984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18-07-19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微信卖“老酒” 一查竟在贩毒

  特约记者 胡黛虹 通讯员 管吉伟

  本报讯 微信下单、网上支付、到指定地点取货,这是大家熟悉的“微商”经营模式。然而警方近期发现,在石浦有人打着“微商”的旗号,以卖“老酒”为幌子,暗地里却进行着贩卖毒品的勾当。他们自以为手段天衣无缝,结果被警方来了个一锅端。

  今年3月份,石浦派出所捣毁了一个吸毒窝点,当场查获林某(男,石浦人)、陈某(女,定塘人)等6名吸毒人员。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民警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该批吸毒人员均是通过微信购买毒品,且毒品都是由一个名为“枪硬马子多”的微信号处提供,民警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个网络销售毒品的团伙。

  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一个以芦某、黄某为首的微信贩毒团伙浮出水面。5月10日,石浦派出所会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网警大队等进行集中收网,在石浦某宾馆内一举抓获芦某(男,石浦人)、黄某(男,石浦人)、郑某(女,石浦人)、杨某(男,高塘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冰毒80余克。

  芦某、黄某交代,为逃避警方打击,他们通过微信向吸毒人员推送专门用于贩卖毒品的微信号,以“老酒”为暗号进行聊天交易,然后采用微信红包的方式收取毒资,再指引吸毒人员到指定地点收取毒品。郑某、杨某也对共同参与贩卖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后芦某等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22日,经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对涉嫌贩卖毒品的芦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