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17年,全县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街道)”创建工作,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支农增量扩面。按照《象山县农村信用评定管理实施办法》,经各镇乡(街道)、村申请,县农村信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评定墙头镇为2017年度信用镇乡(街道),爵溪街道牛丈岙村等20个村为2017年度信用村,并复评和年审通过信用镇乡(街道)12个、信用村412个。同时,根据甬银发〔2018〕6号文件精神,贤庠镇等7个镇乡(街道)被评为宁波市市级信用镇乡(街道),丹东街道西林村等40个村被评为宁波市市级信用村,现一并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街道)“三信”创建成果,将其作为实施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政府补助等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各地要积极开展“三信”创建活动,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推进省“信用县”创建工作。
附件:1.2017年新评定信用镇乡(街道)和信用村名单(略)
2.2017年复评通过信用镇乡(街道)和信用村名单(略)
3.2017年年审通过信用镇乡(街道)和信用村名单(略)
4.2017年宁波市市级信用镇乡(街道)和信用村名单(略)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