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5 11:14 信息来源:象政发〔2018〕165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

象山县人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根据省、市人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要求,结合我县政府自身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按照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现代政府建设要求,聚焦“强谋划、强执行,提高行政质量、效率和政府公信力”(以下简称“两强三提高”),牢牢坚持为民执政、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实干勤政、从严治政,全面履行政治职能,全方位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深入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提供强有力保障,努力推动象山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两强三提高”为目标,深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立机构设置科学、职能定位准确、运行高效透明的现代政府,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行政质量和效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政府系统党建强基行动

1.强化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

2.强化思想建设。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承浙江精神、传承宁波精神、践行象山精神。认真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3.强化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政府党组工作规则,推动党内基本制度规范落实。加强政府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全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性修养,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

4.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浙江省“36条办法”和市委、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和基层制度,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攻坚”活动,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整治“四风”难题,严把办文办会馆,2018年起全县各级政府文件、会议数量和会议经费原则上不得增加。

5.强化纪律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象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等规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

(二)实施行政决策能力提升行动

6.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围绕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和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等推进系统研究,加快构建县级部门、各镇乡街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协同研究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每年确定至少1个重点课题,将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政府决策和工作成效。

7.发挥智库决策咨询作用。强化智库协同发展,建立象山智库,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新型智库体系。完善智库服务行政决策机制,聚焦重大行政决策需求确定选题和方向,提高政策研究能力、决策服务水平。

8.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等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加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管理。

9.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贯彻落实省市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制定年度评估计划,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评估结果反馈整改、二次评估、结果运用监督等机制。

(三)实施政府执行力提升行动

10.实行重点工作清单管理。推行重点工作清单制度,明确每项重点工作的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强化重点工作“执行台账”管理,健全“清单+台账+考评”制度体系,实现年初有清单、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评、全年有台账。

11.改进创新政务督查工作。加强督查工作统筹,建立督查报备机制,制定年度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创新改进督查方法,完善督查机制,建立有清单、有督查、有考评、有激励、有问责“五位一体”的大督查工作体系。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灵活运用自查、书面督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方法,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及专项督查、对账式督查等工作形式,提高督查精准度和实效性。

12.健全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进绩效考核指标项目设置科学化,每年出台《象山县县级部门、镇乡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构建有机统一的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创新考核办法,深化“双对双排”考核,加大社会评价力度和覆盖面。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扩大考核结果运用范围,提高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积极性与执行力。

13.健全行政问责和容错免责机制。深化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行政问责办法,重点惩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贯彻实施《象山县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

(四)实施行政质量提升行动

14.改革政府机构设置。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理顺政府部门间和部门内设机构间的职能分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15.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和“一网通办”,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推行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开展“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建立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体制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

16.加强制度政策供给。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要牵引,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打赢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一带一路”建设、“迎接亚运、城市双修”等重大任务,高质量制定战略、规划、政策等。加强产业政策清理整合,定期更新产业政策。

17.健全政务服务标准。认真实施省级、市级政务标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具有象山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为省市优化政务标准提供实践参考。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政务公开规范》等政务服务领域标准,深化招标代理管理改革,出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管理实施意见,规范工程项目全程管理。

(五)实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

1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健全联合执法统筹协调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1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对下级“问题文件”探索“事前纠正”。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认真落实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联动协作,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20.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施《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加强裁量基准动态化管理。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大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案卷评查力度。开展全省统一行政处罚系统网上运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21.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情况的跟踪督促。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加大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检查。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强化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和发现问题的整改规范,按时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

22.加强依法行政保障。深入贯彻宪法修正案,增强宪法法治意识。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复议听证、出庭应诉制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决策论证、合同谈判、政策把关等“事前”“事中”介入的力度,进一步发挥其在诉讼应对、矛盾调处等“事后”介入的作用。健全行政和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

(六)实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2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强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接市里“全城通办”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网,“网上办理”全线覆盖,确保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推行掌上移动办公,全面推广政务钉钉,分类建立工作群组,2018年7月底前实现政务钉钉注册全覆盖,激活率达到98%以上,用户活跃率达到50%。

24.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加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统筹衔接。落实省市公共交通、文化体育、气象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标准,2020年底前建成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及标准。

25.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内一流,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更加便利的贸易环境、更具成本优势的生产经营环境、更具活力的创业创新环境、更加公平规范的法治环境及“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七)实施政府数字化转型行动

26.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对接省政府“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公共数据向省、市大数据中心归集。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完善全县电子政务专网,建成安全可信的政府办公业务网。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民生领域等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进一步理顺数据资源管理职责,促进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和开放利用。

27. 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政府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并配合做好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和大数据决策辅助系统建设工作。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先导,撬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审批服务、执法监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管控、智慧办公等数字化协同工程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编制县智慧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

28.建立健全数据标准和安全制度。规范公共数据管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公共数据采集归集、开放共享、安全保密、运维管理、权属责任等标准。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政府网站安全防护。

(八)实施基层政府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29.实施基层治理平台标准化工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一中心四平台全科网格”建设,推进镇乡(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培育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示范点。推进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增强县综合指挥平台数据分析的权威性、准确性和预测预警预防的针对性。

30.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工程。理清镇乡(街道)“最多跑一次”事项,推进基层政务办事流程再造,完善“最多跑一次”与“一中心四平台全科网格”有效联动机制,持续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31.深化镇乡(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制订乡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不同类型镇乡(街道)的功能定位,从重发展轻治理向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并重转变。 全面深化“村民说事”制度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九)实施政府公信力提升行动

3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2年全面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公报和“象山发布”平台等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3.健全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县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争创省级信用县。加大对政府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34.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深化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规范化应用,建立完善信访网电综合效能指数定期发布机制。

(十)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35.加快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政府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理论学习等制度,建立以公务员主管部门调训为主、各单位自行组织、公务员自主选学为辅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脱产培训,保证不同类别干部每年达到国家规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加强公务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36.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和选录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实施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贯彻落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实施办法。改进公务员选录工作,严格落实分类考录,建立县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常态化机制。继续开展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工作。

37.健全公务员考核奖惩机制。深化公务员考核机制改革,开展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试点,深化“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制度。注重考核工作实效,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紧密挂钩,落实公务员带薪年休假、疗休养等政策。加大公务员正向激励力度,营造崇尚作为、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配套措施,推进落实情况要按年度向县政府报告。

(二)完善工作举措。2018 年8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制订重点任务专项具体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着重解决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难题。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三)健全督查和追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按年度进行督查和追责,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褒扬;对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象山县人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