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及时应对我县已经出现的城镇供水旱情,落实抗旱减灾措施,维护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迅速行动,积极投身抗旱保供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2017年秋冬以来,我县持续干旱少雨,特别是今年上半年降雨量持续偏少,梅雨不典型,五座饮用水库蓄水量持续减少,截至8月1日上午8时,担任全县联网供水主要供水源的五大中型水库蓄水量为1182万方,占可蓄水量的22.1%,实际可供水量约750万方,后期台风降雨有很大不确定性,今年我县城镇供水形势极为严峻。当前,全县正处于高温干旱期,全县城镇联网供水量将不断增加,保供水任务非常艰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灾的思想,把抗旱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估计后期不利因素和城镇供水抗旱工作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抗旱工作措施,加大节约用水工作力度,提前发动群众采取抗旱行动。
二、科学调配,加强水资源调度
当前5座中型水库蓄水量较少,再继续实行全县区域联网供水,水量无法保证。水利、住建、水务等部门要对全县的可用水量进行科学调配,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节水、后调水”原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优先保障中心城区供水、优先抓好节约用水。各有关镇乡(街道)、部门要配合落实各项节水措施。一是减少联网供水总供水量。联网供水实施前独立供水的乡镇要想方设法利用原有乡镇水厂、采用辖区内原有水库水源供水,白岩山产业区由爵溪水厂供水,以减轻联网供水压力。二是石浦水厂启用大塘港供水源。鉴于当前供水紧张形势,石浦等南部地区使用大塘港水库水源补充供水,补充部分溪口水库原水混合供应,同时提高石浦水厂的水处理技术。三是对内河补水、市政用水、乌沙山电厂等大工业用水实行限量供水或停止供水措施,努力降低用水量,延长供水天数。四是停止中型水库原水向中心城区河网生态补水,停止中型水库农业灌溉用水。
三、加快进度,抓紧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加快溪口水库维修加固工程进度,加快实施方家岙水库与白溪引水管网的连接工程,实现统一供水;立即恢复九顷水库向靖南水厂供水、茅洋开口岩大口井向城区供水;五座中型饮用水库加快分层取水工程建设,为台汛期蓄水和有效利用原水奠定基础;加大市政供水管网检修、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进度,降低管网漏损率。进一步完善GIS管网信息系统,积极实施以区域计量为重点的管网控制系统建设,逐步提高供水利用率;各镇乡(街道)抓紧恢复原有水厂、水站的制水能力,利用小型水库供水以减轻大网供水压力。在抓好当前应急水源工程的同时,水利、水务等部门要提前谋划白溪引水管道沿线拦堰引水等冬季抗旱措施,做好抗大旱、抗长旱的准备。
四、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各项抗旱措施
防旱抗旱事大面广,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正做到任务上肩、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县防指要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加强对旱情形势分析预测,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防旱抗旱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抓好科学调度,发挥水利设施的抗旱减灾作用;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水务集团要认真制订详细的城镇应急供水方案,抓紧实施应急水源联通工程,进一步强化限水措施;经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合理用水的长效机制,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旧设备进行水处理,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其他各部门要根据抗旱预案职责要求,做好防旱抗旱各项工作。各乡镇要支持中心城区,积极配合实施断水、引水、翻水等应急措施,并及时调处当地水事纠纷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顾全大局,服从县防指工作安排,积极落实各项抗旱措施。对不服从或消极对待抗旱工作的,将严肃根据防汛防旱纪律进行问责。
五、加大宣传,积极倡导全民节约用水
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普及节水知识,增强节水意识,倡导全民节约用水,共同努力减少旱情影响。一是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作用,全力配合镇乡(街道)开展抗旱节水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和公益广告牌,向全社会呼吁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合理用水,积极引导洗车、洗浴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实行标准化控制、建立循环用水机制。二是教育干部从自身做起,节约每一滴水。全县干部职工不论在单位还是在家都养成节水节电的好习惯。三是各镇乡(街道)协调好工业与农业,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用水矛盾,避免发生水事纠纷,创造和谐的舆论环境。
我县进入台汛期后已连续遭受三次台风影响,降雨量极少,旱情仍将持续,但也不排除突发强对流气候引发的局地强降雨或雷暴天气,后期台风可能影响情况也非常不确定,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预报预警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一手抓防旱抗旱工作,一手抓防汛防台工作,严防旱涝急转,保证防汛与供水安全。
附件:象山县城镇供水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