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967724/2019-91802
工作进展
2019-04-30
县发改局
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游览参观点票价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09〕2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东海半边山景区功能定位,近日,县发改局核定东海半边山景区门票价格为120元/票,配套交通工具票价为20元/票。配套交通工具由游客自愿选择乘坐,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该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县发改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景区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是否公布门票价格和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及幅度、配套交通工具票价、其他服务价格、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