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967724/2020-91647
工作进展
2020-01-10
县发改局
主动公开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2020年国家将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明确2020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2元,保持2019年水平不变。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必要时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
今年,我县将继续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小麦稳产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