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我县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经济社会大局的重要位置,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目标,以污染防治为突破口,继续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打好以“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为代表的污染防治战,切实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跃上新台阶,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9年1-12月,象山县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5.1%,比去年同期增加1.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均值24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4.0%。市控及以上河流断面水质总体良好;全县5个市控及以上河流断面水质总体良好,全部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要求;6个市控饮用水源地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9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治水工作踏上新征程。一是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今年对我县仅剩的4个镇乡(街道)开展创建工作,完成投资2.36亿元,实现“污水零直排区”全覆盖。做好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镇乡(功能区)的复查工作和西周、贤庠、鹤浦、涂茨、泗洲头5个镇的省级验收工作。二是有效落实河(湖)长履职。优化河(湖)长设置,试点村级河长协议制度,组织河长培训,提升河长履职能力。继续全面落实各级河(湖)长履职责任,不断加强对日常河(湖)长履职的督查和考核力度,以河(湖)长签到率和巡查率为突破口,每周对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提醒。运用宁波河道APP管理系统,做到实时显示、实时监控、实时监测。三是全面开展美丽河道创建。确定大徐溪、淡港争创市级美丽河湖。全县18个镇乡(街道)已参与申报“乡村美丽河湖”创建工作。通过创建一批美丽河湖,全面实现河清、岸绿、流畅、景美的目标,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治水成效,提高民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治污减排实现再突破。一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县成功创建第一批省新清空气示范区。完成《象山县蓝天保卫战》《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编制工作。开展150家涉气企业整治工作,对涉臭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开展150家涉气企业整治工作,完成2019年工业企业VOC污染整治企业4家,完成包括2个电厂在内的10个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工作,完成对燃煤锅炉的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按照《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我县2家重点企业信访臭气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臭气异味环境问题。落实2019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4家企业5台燃气锅炉任务,指导企业新建燃气锅炉务必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机动车春季执法行动,联合车辆检测站、交通局路政大队在象山北高速出口机动车上路执法检查。抽查柴油货车77辆,排气检测不合格10辆,移交公安交警处罚10辆。二是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采取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自行组织和专家上门辅导相结合的办法,派专人进行讲解辅导,对600余家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其理清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的种类、区别、利用处置等情况。鼓励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企业扩建或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对污泥、铸造废砂、针织废布料的处理能力。三是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法,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原址地块调查评估,做好基础信息调查阶段调查对象的核减工作,核减华茂染织、兴华化学、华灵电力等3家关闭企业。做好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对64家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填表说明进行2次补充和修改,同时筛选出需要进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的企业名单。下发《全县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的通知》,要求8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三)环境监管持续优化。一是开展环境监察执法练兵。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安排部署,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以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蓝天保卫战为目标,以规范执法、提高能力、树立典型、严查违法为手段,启动执法大练兵工作。先后开展涉危险废物、护水斩污、化工储罐企业、环境安全大排查、绿剑四号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顺利完成本年度的双随机工作计划和跨部门双随机工作,分别会同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开展汽修行业、矿山等行业专项治理,共检查企业341家,发现环境问题率14%,从严执法落到实处。全年共检查企业3989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11份,立案175家,行政处罚116家,处罚金额共930余万元,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115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5件。其中查封扣押26起、限产停产5起。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536起,比去年同期下降15%,环境信访重复率明显降低,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长期反应的环境信访问题,提高了群众满意率。二是强势推进督察整改。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工作,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信访环境,利用定期调度、实地检查、工作对接、报告等手段,全力推动所有问题整改。当前已经完成7个中央环保督察(总共12个)和6个(总共20)省环保督察反馈已经问题整改,其余按要求按时推进中。三是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制订全县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50余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一般产废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工作,检查企业120家次。全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800吨,全部由北仑固废、镇海大地、余姚科环、宁海昱源等环保专业资质公司进行合法处置,其中医疗废物560吨,全部规范处理。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志华化学、荙博爽等11家化工企业为专项治理单位,加强风险防控,排查其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强化全过程管理意识,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完成6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核查报告编制工作。四是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成立迎检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之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81个信访件和32个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回头看,逐一对标,确保已整改的问题不反弹。加大对全县生态环境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的排查力度,争取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在督察期间,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信访件坚决做到从严从快处理,不折不扣完成。
(四)监测水平稳步提升。一是积极开展例行常规监测工作。完成1个国考(省考)河流断面、3个市控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各10期,4个市控河流断面、3个市控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5个上报县控断面监测各5期,10个县控河流断面和9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监测各2期。完成3个环境空气自动站和1个清新空气自动站日常监测数据审核及上报;完成降水监测48期、降尘监测10期。完成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3期,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各1期。按期完成农村环境土壤采样,完成4期共158家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性抽测。完成废水、废气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重金属重点源等各类监督性监测72家次,同步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联动;完成核辐射监督性监测56家次;完成污染源双随机监测189家次。二是抓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编制完成2018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及环境质量公报,定期编制象山环境监测简报34期;截至目前,共出具监测报告194份,检测报告85份,各类监测数据1万余个。完成溪口水库水质自动站增配藻类分析仪建设并投入试运行。三是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完成2018年度管理体系内审及管理评审;完成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改版并予以执行;完成申报、考核上岗证110项次,其中盲样考核通过率100%;组织人员参加水、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培训、监测分析内外培训8人次;对我县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监督抽查5家,抽查比例不少于10%。
(五)创新方式服务企业。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努力落实省政府推出的做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探索“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模式,做好环保审批服务排头兵。共审批建设项目115个,开发区核心区降级项目38个,零土地备案1个,网上登记表备案46个。二是做好重点工程服务工作。于4月初完成生态红线的勘界定标试点工作,根据象山县环境功能区划,牢守生态红线,否决了部分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划、选址的项目有70个。积极配合开展109项目初稿公示,启动初审意见拟稿工作,在报批前确保及时出具过初审意见。对多个市批项目出具了初审意见,助力象山的建设项目尽早落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审批方式,由环评单位全权代办企业环评审批业务,让企业少跑或者零跑,实现最多跑零次。三是优化方式服务企业。结合“三服务”工作要求,推出“环保服务直通车”,坚持优化服务和严格监管并重,全程采用“点对点、面对面”服务模式,建立业务科室协调联动处理机制,由环保服务团队定期深入规上企业提供“入企问诊”、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建议搜集等贴心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共入企服务138家,发现环境问题200余个,对于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以服务促管理,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四是搭建“环保议事厅”平台,聚焦环境热点问题,用柔性方法化解刚性问题。通过企业整改“承诺议”、属地政府“决心议”、群众代表“评论议”、环保专家“会诊议”的形式,座谈讨论解决群众和企业面临的环境困扰,以此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提升涉及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推动企业自主整改的积极性。现已成功举办三次《聚焦环境·象山环保议事厅》,分别讨论解决鱼粉臭气扰民问题、印花行业污染整治提升、酸洗行业治理问题。
(六)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年初制定了《2019年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局机关党支部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支委会。在主题教育期间,将每月一次“周一夜学”调整为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利用早间和午休时间,组织党员收听收看朝闻天下、午间新闻,了解国内外大事。今年以来,专题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垃圾焚烧、扫黑除恶等内容,共组织党员集中学习2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8次,邀请党校老师授课1次,一把手上党课2次,各分管领导在分管领域为党员干部上党课1次。局党组围绕“八个专题”开展交流研讨,普通党员就“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和陈奔烈士先进事迹作交流发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党组核心建设,切实抓好政治履职。专题研究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方案》,确保年度局机关党建工作抓实抓细落到实处。局机关党支部结合局自身实际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对党员活动室、党建宣传栏、局机关办公楼等进行了氛围布置,对党建“六亮”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同时,实行党员谈心谈话全覆盖,采取个人谈话和集体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局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今年以来,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38人次,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党员谈心谈话46人次,掌握思想轨迹,增进感情交流,凝聚工作合力。三是推进宣传教育。今年共开展了亲子徒步公益活动、幼儿园环保讲座、海岸线骑行、净滩活动等8次公众参与的宣传活动,于6月1日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现场共接待咨询群众200余人,发放各类环保宣传册800余份,通过环保知识问答送出小礼品300余份。大力开展满意度评估前期宣传工作,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报纸报眼、电视台标语插播、电信IPTV开屏广告、电影院开播前视频短片、电子屏等形式,积极营造生态建设和五水共治宣传氛围。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共下发宣传折页10万册、倡议书12万张、海报3万份、调查问卷15万张、环保袋等各类宣传品12万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组织“河小二”“巾帼护水队”“小小志愿者”等队伍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强大合力,全方位、全角度展示生态建设和治水工作成果,提升全社会生态建设和五水共治意识。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历史节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功能基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综合施策、重拳出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跃上新台阶,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生态市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大的环境安全事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为100%,平原内河水质合格率为8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居全市前列。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健全生态文明体系。一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挖掘打造生态文明建设亮点。对照新的指标体系查漏补缺,迎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评工作。扎实开展美丽象山建设工作,继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分解落实年度美丽宁波建设工作任务书,制定并组织落实年度美丽象山工作任务书及考核细则。开展美丽象山建设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践和尝试。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对已完成创建“污水零直排区”的乡镇(单位)积极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创建更具实效性、长效性。积极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继续做好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优化完善治水基础设施,全面实现源头治水。三是继续深化河湖长制,提升治水工作内涵。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进一步完善河(湖)长管理、处理信访、长效监管和督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常态化,明确管护目标和责任,加强水质监测,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实现水体环境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严防劣Ⅴ类水体反弹。切实落实河长履职责任,特别是对村级河长(村干部)要进一步明确巡查管护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使其真正履职到位,真正发挥河长作用。在完成面上治理基础上,推进治水工作向纵深发展,着重挖掘打造一批治水促转型工作典型和亮点,促进产业结构提档升级。按照建设美丽湖泊工作要求,继续深化开展美丽河道建设,深入实施碧水工程,促进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加快落实污染物减排。一是全力推进露天焚烧整治工作。以开展城区露天焚烧为出发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回应群众关切,特点是针对城区山脚的露天焚烧问题,联合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职能部门,结合自身部门职能,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优势,切实推进城区露天禁烧工作。二是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管理工作。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力争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对医疗废弃物的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处置。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贮存、转移和处置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拣中心建设,确保爵溪街道、石浦镇、西周镇、经济开发区、影视城等5个工业固体废物分拣中心能投入使用。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可行性研究,按照“一般工业固废不出县”和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废可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置的原则,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解决一般工业固废出路问题。引进类似针织废布处置类企业,就地消化处置铸造废砂、影视道具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继续推进污泥整治工作,要求各企业制订“一地一案、一厂一策”,确保县以上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年产污泥10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出厂污泥的含水率低至60%以下,全县工业污泥(非危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利用处置率均达到100%。三是做好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上级下达的土壤环境污染详查各项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采样和样品分析检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污染地块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实现国土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完成全县25块农用地、工业用地、未利用和建设用地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埃博表面、罗伦莱化工、志华化学、新光印染、卜赛特化工等5块疑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评审工作。
(三)有效保障环保执法监管。一是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督察整改。以环境问题为导向,综合使用环保“四个配套”办法,提升环境执法震慑力。努力推动乡镇加强“两违”项目清理,减少违法项目存量,控制违法项目增量。注重违法排污打击力度,充分利用“污染防治”系列法律进行处罚,准确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围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全面梳理各类环境矛盾纠纷,加大矛盾化解进程。梳理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点,确保全县环境风险可控。积极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信访件问题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整改的。二是持续深化乡镇环保调度工作,切实提高乡镇环保工作能力。按月对乡镇环保工作进行调度,定期对调度工作进行通报,切实推动乡镇履职环保工作。开展对个别乡镇进行环保监督工作,通过检查台账,了解对区域内环境问题情况的梳理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等方式,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后乡镇提出约谈建议。三是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处理和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整改组织机构,起草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针对信访件和反馈意见建立清单化整改。要举一反三,不断解决生态环境热点、敏感问题。四是继续健全环境信访防控体系,畅通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加大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做好环境舆情应对,推进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注重矛盾纠纷调解,把环境信访当作促进环保工作的推手,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工作新局面,确保全年信访处理率100%、结案率100%。五是加强应急物资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习。加强重点、敏感时段的维稳保障,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聚焦服务发展改革。一是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全县实施“四个平台”建设,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部分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吸取各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简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为象山营商环境进升做贡献,让群众和企业更多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和便利。制定“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和标准地环保审批操作规则,落实改革红利,宣传环保审批便利性,让更多企业更多部门了解支持环保工作。指导促进市级特色小镇升级省级特色小镇,使“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得到推广。二是主动做好重点工程跟踪服务。对半边山亚运会沙滩排球项目、供销集团万吨级码头、晓塘海之湾等重点工程开展点对点服务模式,全程跟踪式审批服务。三是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全力推动并密切与自然资源部门保持联系,确保本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任务,按国家进度安排,利用第三方技术单位服务排污许可工作。四是开通“环保服务直通车”。环保服务小分队继续深入企业做好跟踪回访服务,力争在年底前走遍辖区内全部规上企业,确保“环保服务直通车”行动落地见效。五是继续开展环保议事厅工作,在污染较大的行业和重点疑难信访等问题开展环保议事厅工作,通过邀请当事人、群众代表、“二代表一委员”、行业专家、环保专家、司法部门、信访部门等人员组成,对具体环境问题解决方案进行各方讨论,增强各方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提高环境保护的社会认同感。
(五)强化环保能力建设。一是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守住环境安全“生命线”。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通报环境风险源和隐患点,明确监管重点、整改内容、时限、责任,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对应急监测的资金投入,提高生态环境部门、重点企业防范环境风险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二是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根据省、市、县三级下达的监测任务,做好常规例行监测和执法联动工作。加强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补充完善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配合管理部门,完成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任务;强化监测数据结果运用,为我县大塘港综合治理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以环境监察、监测机构标准化为抓手,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格局,推动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整体水平提升。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弘扬“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稳步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形成全民生态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公益宣传“六进”活动,通过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涂墙、公交站台等多种渠道,采用专访、系列报道、专题片等形式,精心筹划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创建成果。积极开展“三服务”活动,通过“环保直通车”“环保议事厅”等形式,强化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案例,以案说法,与企业零距离接触,提高排污企业环保意识,促成企业家知法守法,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共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强化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我县环境质量状况,推进环保公共设施向公众开放,组织群众进企业,突出群众的体验和互动,构建有利的舆论环境。发挥基层党、工、青、妇等组织的力量,最大化发挥各种志愿者队伍的力量,开展科普宣传周、图片展、发放倡议书等咨询服务活动,全面铺开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同时深入开展“生态细胞”工程,推动“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以创促建,促进象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以突出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专业知识教育为抓手,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参与政治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学习、警示教育学习,教育引导年轻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党内教育常态化。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严明纪律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二是正风肃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每季度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内控机制,规范操作流程,为环保快速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软环境。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三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干部管理,落实干部人事各项制度,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弘扬“敢为、能为、有为”精神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良好作风,提升全局干部的“精神气”。积极推进我局“岗位对责、绩效对账”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岗位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广泛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和党内关爱活动,大力发掘和弘扬先进典型,树立环保核心价值文化,增强全系统的向心力、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