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局受理投诉地址、电话、科室、救济渠道

受理投诉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受理投诉科室:督察大队

受理投诉电话:110

救济渠道:可在六十日内向象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