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象山县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权力
>
行政执法公示
象山县公安局受理投诉地址、电话、科室、救济渠道
受理投诉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受理投诉科室:督察大队
受理投诉电话:110
救济渠道:可在六十日内向象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