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西周中学高中住宿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定价权限,结合该校近三年更换实木床和新装空调等实际情况,经初步测算,拟定西周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寝室A楼(非公寓化)收费标准从160元/生·学期调整到200元/生·学期;寝室B楼(公寓化)收费标准从240元/生·学期调整到280元/生·学期。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19年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执行,学校应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以上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853821142@qq.com

2.电话:89387379

3.邮件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904室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4.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月24日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