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定价权限,结合该校近三年更换实木床和新装空调等实际情况,经初步测算,拟定西周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寝室A楼(非公寓化)收费标准从160元/生·学期调整到200元/生·学期;寝室B楼(公寓化)收费标准从240元/生·学期调整到280元/生·学期。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19年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执行,学校应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以上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853821142@qq.com
2.电话:89387379
3.邮件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904室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4.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月24日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