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510/2020-1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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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2020-01-16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
通知
主动公开
象财综〔2020〕24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宁波市市级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等精神,我局制定了《象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象山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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