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10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医疗健康集团

一、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冬春季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完成对集团全体职工开展新冠肺炎诊疗(试行方案第八版)、流感诊疗方案等防控知识培训;完成集团职工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2.完成宁波市卫生健康系统“十大党建”品牌申报工作;完成“清廉建设、你我同行”微党课比赛工作;完成“集团发展我担当”视频微团课录制活动。

3.完成2020年1-9月等级医院评审二类指标数据收集、汇总、分析与反馈工作;完成2020年1-9月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收集与分析,26个核心指标动态趋势分析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每月持续追踪。

4.集团召开控费专题会议,严格落实控制均次费用、药占比、医用耗材使用等措施,重点整治临床抗菌药物、镇痛类药物及辅助类药物等不合理使用,根据目标值进行考核和奖罚,力争完成2020年度控费目标,做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指标评价工作。

5.为提升医院效益,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对日间病房、中草药、早期康复、产后康复、中医护理适宜技术、高压氧治疗等服务项目增设专项奖罚办法,并已落实执行。

6.实施《集团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方案》,完成对 DRGs第三轮分组情况反馈数据的修改和完善,并对科室和病案统计室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反馈和整改。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医保DRGs知识,并对集团内全体临床医师开展DRGs知识考试。

7.强化财务内控管理,完成2020年集团部分固定资产清查待报废审批工作;启用预算管理软件,完成2020年第四季度预算录入工作。

8.启动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完成后勤物资零库存管理采购招标文件拟定和公示工作;完成制定“倡导勤俭、厉行节约”活动实施方案,并落实执行。

9.实施投融资改革方案,做好资金融资计划,梳理集团内闲置资金,完成内部融通资金审批上报工作,保障集团医疗正常运行。

10.严格落实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计划,按文件精神分解活动责任,并落实执行。

11.不断优化“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居家护理服务项目15项,网约护士注册160人,截至10月底共接398单,共计服务98人次,网约护士接单量位列宁波市前列。

12.住院智慧结算开展自助结算、床边结算、病区结算等三种方式,对病区结算进行科室考核,纳入每月绩效考核成绩。1-10月病房智慧结算90.59%,比去年同期增加18.49%。

13.提升公共场所服务能力,完成门急诊一楼公共厕所烘手机、新风、扶手等安装;院内停车收费已实现APP无感、扫码、ETC等三种支付方式。

14.完成2020年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工作方案确定、数据收集汇总;完成局管后备干部考察材料上报工作;完成宁波市青年技术骨干人才选拔申报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15.10月29日赴浙大一院洽谈合作事项,初步达成紧密型重点托管的模式进行合作。

16.基建攻坚项目:感染楼(公卫临床中心)扩建工程因住建局人防办要求建人防工程,未完成图纸设计;贤庠分院因施工便道,贤庠镇政府征用土地与贤庠村未衔接好,耽误工程开工。

17.继续做好院内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一站式宣传、桶边督导、科室自查值周、科室轮岗互查、督导小组绩效考核等工作。

18.根据《象山县学龄前儿童口腔局部用氟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开展辖区内学龄前儿童口腔局部用氟工作。10月底前已全部完成辖区内学龄前儿童口腔健康检查和第一次口腔局部用氟工作。

19.开展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静脉给药服务现场评估工作。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一家,评估一家,验收一家,已完成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8家村卫生室、6家个体诊所的静脉给药现场评估验收工作。

20.完成象山县医疗健康集团总务物资定点采购目录整理、招标文件制定及项目会审;完成“总院合理用药软件系统维护”“2020年DrCare麻醉及重症临床信息系统维保”“三级基础支撑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老年分院明天医网数据交换系统”“贤庠分院临时配电房电力施工”等项目的议价采购工作。

21.民生实施工程项目:截至10月底,结直肠癌筛查工作,筛查(+)肠镜检查1134人,筛查出肠癌 23 例;慢阻肺筛查770例,已全部完成任务;70岁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完成9373人。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文件精神,安全、规范和有序做好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

2.开展以“科学防疫更安心,寻医问药更省心”为主题的第五届“医院开放日”市民就医体检活动,感受疫情防控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创新举措,并听取市民代表意见和建议。

3.进一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廉洁行医行为,筑牢思想基石,开展行业作风五大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活动,并落实整改。

4.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标准,做好国家级专家评审迎检工作。

5.做好2020年1-10月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收集与分析反馈工作;做好2020年1-10月等级医院评审二类指标数据收集与分析反馈工作;做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5级)评价工作。

6.继续做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指标分析工作,每半月对考核指标数据进行统计并追踪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

7.继续严格落实“控总量、降均次、降耗占比、提升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措施,对提升“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服务项目的单项奖励办法进行效果追踪分析。

8.做好2021年集团预算编制、汇总申报工作;做好综合运营平台建设财务相关工作;梳理检验材料合同执行情况,落实内部管控措施;做好后勤物资零库存管理招标工作。

9.继续落实《象山县医疗健康集团资金融通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集团统一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内部资金融通工作,统筹使用内部资金。

10.提升饮食服务特色化水平,优化用餐服务,提倡床边订餐,做好手机应用程序(APP)点餐服务。

11.做好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序开展2020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2.继续与浙大一院洽谈合作,建议在紧密型重点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对组织体系、运行机制、绩效管理等优化调整,形成一套最有利于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改革发展的紧密型重点托管医疗合作方案。挂牌成立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象山分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象山分院健共体)。

13.根据宁波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医疗卫生对口帮扶考核标准要求,继续做好与青海天峻2020年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做好与敦化市医院的远程医疗会诊工作,确保11月底完成100例。

14.基建项目工作,感染楼(公卫临床中心)扩建工程做好图纸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并送造价中心审核;贤庠分院做好便道,做好施工前“三通一平”及基坑开挖工作,计划11月初工程开工。

15.贯彻落实全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精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2020年度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验收工作。

16.围绕健康象山建设目标,根据《象山县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要求,对集团分院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措施。

二、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与国科大华美医院14个职能科室等级医院评审专家进行基线对接,以等级医院评审为基准,为集团职能科室的管理能力提供持续质量改进的方法和方向。

2.举办“2020渔港糖尿病论坛(第四届)”暨省级继教项目“代谢综合征多学科联合防治策略新进展”会议。

3.完成结直肠癌初筛21343人(96.57%),完成结直肠镜检查1096人(100.02%)。完成慢阻肺筛查问卷691人(92.13%),肺功能筛查675人(90%)。四家分院开展对60岁以上失智老人关爱项目筛查,目前已完成698份(95.7%)。

4.全面启动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5.新增开展鼻导管、导尿管、压疮、测黄疸、脐部护理等5项“互联网+护理服务”回访工作。新增“中医护理适宜技术”下临床项目,宁波市中医骨干护士带领针灸师巡视病房,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6.“造口伤口专科护理团队”赴晓湾养老院开展预防压力性损伤的科普活动。

7.组织分院院感质控员完成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疫情防控督查,完成集团疫情防控督查及村卫生室抽查工作,并在高塘分院和晓塘分院感控工作间推行应用手机app感控管理。

8.按感控要求完成发热门诊改造工作和完成放射科环境核酸采样工作。新建总院核酸独立检测点,完成感染楼图审二审工作。

9.完成宁波医保DRGS接口;完成公立医院国家绩效考核HQMS系统数据上传,与本院his系统对接时可实时上传发热门诊数据;完成视联网视频会议系统安装调试。上线新物资供应链系统。

10.启动医院办公用房的对外公开招租流程。

11.完成制定满意度调查方案,启动国家卫健委满意度调查工作。

12.集团每人完成20张电子健康就诊卡的应用推广工作,引导患者使用“浙里办”健康医保卡进行扫码就医,提高电子社保卡和居民健康卡的使用率。

13.完成2021年度集团人员需求计划工作;完成集团2020年新员工岗前培训。

14.完成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

15.完成集团总院诊疗组长的任命和学科调整、床位调整等工作;成立总院控费小组,对门急诊及住院均次费用、耗占比等指标进行管控。

16.完成对神经内科、康复科的行政大查房工作。

17.召开全国基层中医先进单位建设推进工作部署会,完成创建材料缺项的补齐工作;完成宁波市病历质控检查迎检工作。

18.完成隔离点人员派驻及环岛自行车比赛、重大项目开工等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19.召开第三季度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生物安全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2021年度医学类紧缺专业招聘工作。

2.在门诊设立“两卡融合”服务专窗,继续开展电子健康就诊卡的应用推广工作,引导患者使用“浙里办”健康医保卡进行扫码就医,提高电子社保卡和居民健康卡的使用率。

3.做好慢阻肺筛查工作、60岁以上失智老人关爱项目筛查。对未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的晓塘分院组织一场义诊及筛查工作。

4.做好市级“平安医院”复评、市级“无烟医院”创建、宁波市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相关工作。

5.解决纯净水设备遗留的安全隐患。

6.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点盘存工作。

7.上线掌上医院;对数据中心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数据中心等保建设项目、全院排队叫号系统建设项目及电子票据系统进行在线询价。

8.做好本周期的医师授权工作,启动日间手术和日间病房。

9.召开第三季度院感委员会会议,计划对集团所有保洁员进行院感知识培训。

10.组织二十大质控对四家分院进行年终考核。

11.继续做好感染楼预算、概算及控制价招标上网及进度跟踪工作;继续跟进120洗消中心施工进度。

三、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自评工作,做好前期迎评准备。

2.严格落实入口管理、住院探视和陪护制度,完成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培训800余人,家庭医生签约对象短信推送秋冬季防疫小知识。

3.完成《集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开展医疗行风作风五大专项行动计划》自查工作。

4.制定总院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指标分配方案;完成各分院中层管理岗位职数统一设置和竞聘工作。

5.党建引领做实做细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桶长”责任制,明确一党员对应一公共垃圾桶;建立1支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推行“光盘换积分”活动,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完成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验收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召开绩效考核指标推进会,制定科室控费增效关键指标考核方案,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改革。

7.开展DRGs医保支付改革准备工作,完成DRGs医保结算清单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8.召开医疗纠纷责任判定会和医疗质量安全会议;制订医务管理中心与临床科室结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9.召开护理质控会议,开展质量管理工具—PDCA应用活动方案,提升护理质控管理能力。

10.开展中成药处方点评工作;集团“共享云中药房”申报2020年浙江省药学会基层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专项科研项目。

11.开发、推行“互联网+疫苗服务”程序,实施错峰接种疫苗,确保接种安全、有序完成。

12.民生实事项目情况:截至10月底,完成直结肠癌筛查问卷21968人,完成率105.69%,并实时上报省平台;FIT(噗噗管)检测17197人,完成率82.73%,结肠镜检查752人,完成率73%;60-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完成率100.8%;慢阻肺筛查完成率100 %。

13.开展“中医药六进”系列活动,邀请浙江省名中医王邦才来院授课《传承精华,发挥优势,促进中医发展》。

14.完成新院核磁共振、DR等大型设备招标网上公示。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2020年中医中药中国行暨中医药健康文化六进系列活动。

2.做好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迎评工作。

3.组织市医学重点学科和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4.严格控费标准,开展医用耗材专项整治行动、制订科室耗占比指标,实施耗材使用动态调整。

5.组织麻醉药品、高警示药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等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药事质控管理能力。

6.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修订临床科室下转人次目标方案,不断完善转诊患者“三优”服务措施。

7.开展各分院护理质控考核,做好市中医护理质控年度考核准备。

8.开展第四季度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年度考核。

9.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直结肠癌筛查工作完成率100%。

10.继续做好新院迁建医疗设备和后勤物资等配置工作。

公共卫生单位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新冠肺炎疫情专题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完成2021年经费预算编制上报。

2.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开展冷链食品、环境、从业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和环境的采样核酸检测,处置2起学校聚集性疫情。

3.开展重点人群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和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指导和督查。

4. 组织召开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培训会议,继续开展结直肠癌筛查问卷调查与录入、慢阻肺筛查技术指导和质控工作。

5.对申报创建的80余家健康支持性环境和12家健康促进学校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举办了戒烟门诊和无烟单位创建培训班,完成健康素养监测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

6.开展学龄前儿童口腔局部用氟技术规范培训和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完成职业病危害现况调查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完成第四季度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采样。

7.开展初高中学校新入学学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完成医务人员和城乡居民等5类人群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专题调查,处置一起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谋划2021年工作思路,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迎检工作。

2.继续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督导和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

3.做好健康素养调查结果复核反馈,起草撰写健康素养与烟草使用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4.开展放射从业人员放射剂量监测和托幼机构消毒效果监测。

5.做好下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

6.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项目年度考核、督导工作。

7.做好省级梅毒防制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举办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培训,对三院院区和妇幼保健院HIV初筛实验室开展评审。

二、县卫生监督所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上报党建品牌评比材料、2020年拟录用公务员录用审批材料、2021年公务员招录指标;开展2021年经费测算编制;发布信息6篇,受理投诉举报9起。

2.召开中层干部聘任选拔民主推荐大会;接受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局级验收;开展“平安三率”宣传及“两捡两捡”活动;邀请县档案馆指导成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料。

3.发起省级双随机抽查任务6个,参与联合抽查任务1个;立案15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0件,结案125件,提交讨论重大案件15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上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37家企业组织、53条处罚信息至县信用办。

4.检查30家医疗机构,立案查处12家村卫生室;处理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医疗废物高风险预警、涂茨分院医疗废物第二次中风险预警,分别为医疗废物少一类、医疗废物异常少。调查显示两家单位在PDA扫码录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行进出库登记。

5.完成第三季度餐饮具抽检结果公示、“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和量化分级评定;配合完成浙江省食品安全全市创建评价工作涉及餐饮具消毒方面的资料整理上报。

6.联合县文广局跨部门监督检查游泳场所2家;联合县文明办、爱卫办、机关事务局对80余家机关单位开展控烟检查。

7.完成第三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公示,合格率100%。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A级2家、C级10家;1家水厂因水质不符合卫生要求(锰超标)被立案处罚;排查网上销售涉水产品经营单位30家,检查实体经营单位5家。

8.开展体检企业5家,劳动者109名,发现职业禁忌症1名,无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报告;完成四类行业18家尘毒危害企业专项执法,关停4家,新增4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4起,罚款15.4万,实现四类行业申报率、检测率、培训率100%,体检率99%。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1名同志转预备党员;做好中层干部选拔聘任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及公示录用工作;迎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市级考核验收。

2.继续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局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料统一编码、扫描加密。

3.继续开展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村卫生室检查全覆盖,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移送1起非法行医案件;对有意愿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进行集中业务指导。

4.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收尾工作及监测结果公示;继续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游泳场所,开展二次供水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单位、涉水产品实体经营单位监督检查。

三、县妇幼保健院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平安三率’应知应会培训会,赴党建示范基地泗洲头墩岙参观学习。

2.完成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线上、线下培训, 组织应急实操综合演练。

3.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宁波市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会议;参加2020年省市协同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会议,完成院内会议精神传达,部署二级培训计划。

4.举办象山县妇幼健康新进展继教班,共有205人参加;选派2名检验科、妇保科医生参加第二批省级出生缺陷预防人才培训班。

5.结合疫情防控和院感工作开展“全球洗手日”宣传活动,并录制宣传视频一期。

6.完成全年9000余名在园儿童年度健康体检工作和7400名二癌筛查工作。

7.儿童和孕产妇心理咨询专科门诊成功开诊。

8.完成2021年财务预算上报工作。

9.完成DR系统安装、调试,接收并通过DR机房的预评、环评工作。

10.继续推进2021年县域智慧妇幼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召开项目研讨会。

(二) 1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党建工作,按照“书记账本”检视问题、落实整改。

2.做好“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迎检工作。

3.开展各镇乡(街道)基本公共卫生妇幼、药具项目的自查、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迎接市级年度考核。

4.协助召开象山县家庭养育健康指导试点单位现场推进会。

5.开展健康说事“医教结合,合力育幼”,邀请全县中心幼儿园分管园长保健医生关于儿童卫生保健座谈会。

6.根据《发挥专业引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表态材料要求,以清单制形式推进工作。

7.开办第一期合格家长家庭养育服务培训班。

8.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创建迎检工作

9.开启全县1600多名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

10.参加宁波市药具发放服务信息系统上线培训,组织召开全县药具管理工作会议,做好信息系统分级培训。

四、县卫生进修学校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节后返校摸排、缺勤跟踪报告;完成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培训,医务人员覆盖率100%;根据新冠疫情动态,及时调整常态化防控举措。

2.开展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落实绩效考核第3季度“双对考核”测评工作。

3.完成健康说事工作室建设工作,创新网上说事平台,搭建专题微主页1个,开展“说医教实事,助健康尽美”主题健康说事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实习单位、教职工代表共16人,收集诉求建议8条,现场办理3条。

4.召开高考、国考分析座谈会。开展单考单招技能操作考试考前辅导,完成学生医保参保、计划内免疫接种工作。

5.完成140人次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与总工会签订“照护与康复技能”“产后康复技能”2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合同;完成老人生活照料班招生工作,学员35人;完成“病患基础护理”职业技能鉴定27人。

5.完成2021年度预算编制、教学楼更新等基建项目结算工作。

6.启动“勤俭节约我先行”专项活动,发布倡议、举行主题手抄报作品展、引导“光盘”,开展“光盘”换水果、换德育积分活动。

7.完成县级文明单位申报及初审工作。

8.完成安全生产对标自查工作,落实平安三率迎检工作,配合完成人口普查工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持续夯实学校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充实物资储备,落实最新防控举措;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专题档案转交工作。

2.做好中层选聘公示、聘任工作,开展正风肃纪自查自纠工作,准备年终党建考核资料,做好党员信息维护工作。

3.落实各线目标管理考核备检、迎检工作。

4.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内审工作。

5.推进垃圾分类及6S管理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6.启动“消防安全月”活动,开展专题培训、消防逃生及应急救护演练。

五、县献血管理服务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本月全血募集任务600单位,实际采集523单位,血小板采集360单位;发放红细胞438.5单位,血小板260单位,血浆36660毫升,冷沉淀凝血因子30.5单位;其中团体采血270.5单位,献血屋采集216.5单位,石浦街头采集19单位,站内采集19单位。

2.完成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档案资料。

3.完成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4.开展“周二夜学”2次,自学1次。

5.开展“我为祖国献热血”国庆中秋双节献血宣传活动。

6.召开迎接巡查工作动员会,按要求落实相关台账资料自查完善工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拟定团体献血和献血屋招募计划,保障采供血平衡。

2.开展一次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户外联谊活动。

3.做好用血医疗机构年终考核。

4.做好各项工作总结,落实2020年各项工作年终考核。

六、县急救站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完成宁波市包机入境和返象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负压车转运工作。

2.完成国庆期间象山影视城电音节和2020“与亚运同行”第七届环象自行车骑游大赛急救医疗保障工作。

3.组织开展全县第二届院前医疗急救技能操作大赛,本届比赛结合疫情防控增加个人防护操作项目。

4.完成院前医疗传染病转运临时洗消点改造工程,并安装好洗消设备。

5.完成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工作,完成负压救护车购置和改装各1辆。

6.举办第一期主题为院前急救建设体系的“健康说事”活动。

7.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警示教育活动基地。

8.做好垃圾分类考核组迎检和垃圾分类创意短视频制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期间疫情防控转运工作。

2.做好宁波市急救中心年度质量控制考核迎检工作。

3.计划开展微型党课比赛。

4.做好2021年人员招聘工作。

5.做好2021年车辆更新和新增计划申报工作。

6.对全县各急救点进行飞行检查和病历质量考核。

局机关各科室

一、办公室(安全监管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召开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动员会。

2.完成市对县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系统上报工作;完成浙政钉e考通平台考核责任落实上报和牵头考核亮灯提醒工作。

3.完成2019年档案年检资料上报工作;完成援鄂人员疫情档案移交档案馆工作;完成疫情防控专题照片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4.结合6S一月一主题督查,完成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局级、县级验收工作。

5.完成后勤最多跑一次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工作。

6.完成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省“四联三防”示范单位创建督导工作。

7.完成全系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8.组织开展全系统的“平安三率”宣传普及,并完成对省平的办的迎检工作。

9.完成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联系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

10.继续做好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栏目信息录入和更新;做好各类文字撰写和党政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县委办信息分87分,已完成全年信息指标174%,县府办信息分108分,已完成全年信息指标108%。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各类目标管理考核督查工作。

2.做好2021年改革要点和县级重点改革项目上报工作;做好2020年改革项目总结上报工作;做好改革创新项目评选申报工作。

3.做好县政府督办件两会建议提案素材征集上报工作。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市级验收工作。

5.继续做好6S管理和后勤最多跑一次督导工作。

6.督促做好疫情防控专题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病媒生物控制水平C级复审、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评审等会务接待工作。

8.牵头做好全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20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笔试和资格复审工作,入围面试67名,28个岗位。

2.做好与人社、编办、财政关于抗疫一线人员待遇落实、2021年人员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十四五”规划等有关事项对接工作。

3.完成省抗疫先进集体、个人事迹材料上报、考察政审等工作;完成宁波市卫生健康青年技术骨干人才选拔培养对象材料上报工作;完成“最美公务员”材料上报工作。

4.整理上报县委巡察组巡察台账资料。

5.召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会议,主要培训发展党员流程等,50余名党务干部参加业务培训。

6.做好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补充完善4名援鄂期间火线入党人员的党员档案。

7.完成县委领导巡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

8.组织30余名局机关退休干部重阳节外出活动。

9.组织开展周二夜学4次及两进两捡志愿服务活动1次 ;完成局机关干部第三季度考核测评工作;完成9-10月份“双随机一通报”工作。

10.完成2020年度干部职工调动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系统执业资格未取得人员名单统计工作,共有49名未取得资格。

11.完成“三服务”活动2020年重点任务前三季度进展情况表上报工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2021年度医学类紧缺专业校招工作,分别于11月19日、20日、28日赴宁波大学、杭州医学院和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做好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和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

2.准备年终党建考核相关资料。完成今年50名预备党员发展任务。补充完善象山抗疫期间火线入党人员的党员档案。

3.做好医疗卫生健康单位9月份工资收入情况分析工作。

4.做好卫生健康柔性引进团队和人才专项资金认定申报工作。

5.做好2020年度象山县医学人才奖励补助发放工作。

6.做好2014年10月之前工作的放射人员工龄认定排查工作。

7.做好浙江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信息完善工作。

8.做好2020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9.做好2020年度局机关在职和退休干部体检工作。

10.做好市抗疫先进集体、个人事迹材料上报、考察政审等工作。

11.继续组织开展周二夜学及两进两捡志愿服务活动。

三、审计监察室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开展信访工作。10月份共办理信访件27件,其中省平台转入26件,来访1件,与去年同期少1件。按信访内容分类:其中医院管理与技术17件,服务态度4件,疫情相关问题2件,行政执法2件。

2.开展审计工作。继续开展县卫生进修学校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修改完成2020-2022年内部审计实施意见。

3.继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完成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一名工作人员的违纪问题调查处理;配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察前期准备工作。

4.继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编撰下发警示教育宣传手册(电子版),开展行风作风建设五大专项行动,会同医政科对各医疗机构开展各项检查。

5.其他工作:参加隔离点值班工作,组织参加审计业务培训,指导民营医院完成病案首页填报工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办理信访件。

2.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3.完成县卫生进修学校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4.联合派驻纪检组、医政与中医科完成清廉医院建设五大专项行动。

5.会同组织人事科开展下属单位内设机构专项检查。

6.继续开展清廉医院示范点建设督导工作。

四、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日常行政审批共213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共76件,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共109件,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共17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3件,放射诊疗许可4件,职业卫生危害项目申报1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备案3件。

2.完成浙江政务网事项库中依申请事项服务指南的完善比对工作。

3.完成“减证便民”相关工作,迎接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共梳理33个事项中的77个证明材料,通过共享、核实等方式采取“无证件(证明)办事”;并在服务指南中标注了“无证件(证明)办事”或“实行告知承诺制”。

4.完成“差评”和“基本满意”办件的再次回访工作,并及时上报省专项评估周工作进度反馈表,迎接2020年度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获得感评估迎评。

5.完成参与竞对的五个重点城市(深圳、广州、合肥、南京、杭州)下面的4个县市区的事项指标比对以及自检工作,迎接国办三方检查。

6.组织召开浙江省之鹰律师事务所与三大医疗集团及各公共卫生单位法治建设负责人座谈会,就半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反馈及总结,对下阶段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7.完成二孩违法生育案件与法院对接工作,并及时做好后续的法律手续。与法院签订和解协议1份,征收社会抚养费5000元。接待关于违法生育案件信访2例,并做好妥善处理。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11月份日常行政许可工作。

2.继续做好“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

3.据根县信用办的要求,按进度及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4.对照市县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开展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做好查漏补缺。

5.启用浙江政务2.0系统。

五、计划财务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及预算基础库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数录入工作。

2.完成2020年功能法卫生费用核算工作

3.落实全省综合医院综合评价资产负债率高和收支亏损事宜。

4.完成疫情期间物资报表及资金支出等档案整理。

5.配合巡查组做好关于财务、工程项目方面的巡查工作。

6.配合发改做好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调研工作,开始2021年投资项目计划排摸工作及初步编排工作。

7.初步完成全县卫健系统房屋产权证排摸工作

8.完成全县卫健系统固定资产处置工作

9.一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感染楼扩建工程完成图纸设计、原门诊楼局和急诊楼局部改造项目开工;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感染楼新建工程已经完成了图纸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目前在招标控制价审核阶段;石浦中心卫生院康复病房装修及加固工程完成施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在项目结算;卫校教学楼、宿舍楼改造工程完成结算工作;贤庠卫生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完成2021年部门预算录入及对接工作。

2.做好两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支出进度督促工作。

3.继续配合巡查组做好关于财务、工程项目方面的巡查工作。

4.完成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财务线考核及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运行考核。

5.继续做好剩余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6.配合五水共治办落实好系统下属单位的宣传工作,完成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单位排水证领取的收尾工作,上报五水共治简讯。

7.完成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系统填报工作,主要是中央资金、国债资金的项目实施进程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8.计划完成一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感染楼扩建工程招标控制价发改审核工作,并发布招标公告;完成原门诊楼局和急诊楼局部改造项目30%工程量;计划完成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感染楼新建工程招标控制价发改审核工作,并发布招标公告;完成石浦中心卫生院康复病房装修及加固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完成贤庠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塘渣填埋工作,并开始围墙及桩基工程;完成新桥卫生院附属楼工程、定塘卫生院附属楼工程项目结算。

六、公共卫生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山东青岛、新疆喀什来象人员排摸及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群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

2.完成《象山县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完成全县重点保障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人数统计;召开新冠疫苗接种方案工作布置会议。

3.做好70周以上老年人自愿免费流感疫苗接种、高危人群慢阻肺筛查2项民生实事项目。

4.迎接市卫健委对我县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工作督导。截至10月26日,累计完成结直肠癌问卷筛查78429份,完成率97.06%,完成肠镜检查2707例,完成率67.68%。

5.完成学龄前儿童口腔局部涂氟项目(1500例)。

6.完成浙江省对宁波市2020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工作调研,象山县代表宁波市交流发言。

7.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义诊、宣传、竞答等活动3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留守儿童团体心理辅导等专题活动3项;开展精神病人同伴支持项目4场。

8.完成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调查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召开职业健康管理云平台应运座谈会。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2.完成高危人群结直肠筛查项目。

3.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

4.开展基层呼吸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5.做好市对县年度考核前期对接工作。

七、医政与中医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开展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2.组织召开全县质控分中心主任会议,部署2020年质控考核工作。

3.完善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台账资料及基层督导工作。

4.组织召开第二次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

5.完成2020年度基层医疗机构输入准入评估验收及2020年度抗菌药物、精麻药品临床处置权限培训考核。

6.组织开展秋冬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医疗行业作风五大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7.配合完成2项市级继教班工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准备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迎检工作。

2.组织2020年质控考核工作。

3.组织开展秋冬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回头看。

4.组织召开象山县医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次会议。

5.做好东西部协作总结、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综合服务点管理等工作。

八、老龄妇幼健康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筹备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及实训基地指导事项,上报2021年试点单位和预算经费。

2.组织2020年下半年病残儿参加市级鉴定,并发文公布鉴定结果。

3.统计汇总计划生育长效避孕节育奖励数并下达资金。

4.分析第三季度统计报表,重点关注主要指标,并采取有效措施。

5.参加宁波市妇儿工会组织的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座谈会。

6.完成“敬老月”系列事项,重阳节举办“践行健康象山行动暨庆祝全国第八个老年节”活动;同时完成百岁老人慰问和特殊困难老人补助工作,参加县改革办组织的老年人最多跑一次集成改革座谈会。

7.完成56个基层老年协会实地走访和评估工作,对符合要求的50个村下拨补助经费。

8.完成前三季度《全国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表》和《医养结合机构信息表》汇总填报工作。

9.继续落实老年电视大学秋季学期相关工作,参加省级培训班。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统计、汇总 2020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重大公共卫生等各项费用并下拨资金。

2.召开现场会,完成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及实训基地授牌工作。

3.落实助产机构和妇保院出生缺陷网络直报工作并组织人员参加省级培训。

4.根据新华、北路社区提供的8个心理异常的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

5.对照省级试点的要求完善安宁疗护工作,对新增加的石浦分院进行指导。

6.继续做好医养结合工作,对15家颐养小屋进行督查。

九、基层卫生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会议和项目办绩效评价会议。

2.整理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台账资料。

3.完成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4.对薄弱单位和薄弱项目开展专项指导。

5.完成“宁波市基层特色专科检查”市级评审。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开展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2.草拟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通报。

3.配合做好全国中医院先进示范县创建验收。

4.提升电子健康档案质量,做好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出生人口信息核查比对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2.开展2家托育机构装修项目验收。

3.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自查专项行动并查漏补缺。

4.对丹东、丹西、定塘、大徐等7个乡镇进行奖扶工作业务指导。

5.联合商务部门对商场、超市可建母婴室情况排摸。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评先评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对卫生、公安、民政的出生信息进行比对并上报。

2.建设示范性托育机构1家。

3.开展国家监测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调查。

4.选择乡、村两级条件成熟区域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站、点。

5.督促并指导大润发超市按照标准化要求建成母婴室。

6.配合县统计局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7.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

十一、宣传教育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媒体建设:做好微信、微博、抖音推送。

2.网络舆情:处置投诉帖4件,建议帖1件。

3.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做好“第七届最美象山人”候选人(团队)媒体推荐和投票活动,策划上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赛项目。

4.宣传报道:重点是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系列活动。

5.其它工作:疫情照片、援鄂史料归档,卫生志整理工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媒体建设:做好微信、微博、抖音推送。

2.网络舆情: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及时处置工作。

3.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系统内正能量宣传,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4.宣传报道:计划重点是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领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经验、“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就、年度工作冲刺等。

5.其它工作:卫健系统形象识别体系设计工作对接、“十四五”规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及思路等。

十二、计划生育协会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21预算计划。

2.组织筹备全市3个培训会议。

3.市级失独子女家庭第三代保险名单汇总。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市级项目年终报告。

2.做好生育关怀基金下拨。

3.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名单汇总。

4.新增失独家庭心理健康档案完善。

5.与妇联联合开展村级事务员业务培训。

十三、健康促进与评估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迎接省级国家卫生镇乡创建暗访组对定塘、泗洲头两个国卫镇创建的暗访工作。

2.组织召开城区病媒生物控制水平C级复审迎检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对城区三个街道进行点位的布置和迎检路线的反复确认,进一步夯实迎检工作。

3.10月20至30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乡街道新申报的81家支持性环境完成县级评估审核验收。

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控烟工作的通知》,联合机关事务局、文明办、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对城区78家县级党政机关开展控烟联合督查工作。

5.组织召开了健康象山相关成员单位会议,下发2020年度健康浙江考核指标。

6.印发《象山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象山县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创建相关文件,拟写《健康象山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7.联合贤庠镇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启动仪式及亲子越野活动,联合大徐镇政府开展十里相思古道全民健康行活动,和老龄妇幼科联合举办“主动健康 情暖重阳”2020践行健康象山行动际全国第八个老年节活动。

8.在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心理健康、乳腺健康等健康讲座。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11月5日至6日做好市爱卫办对城区病媒生物控制水平C级复审迎检工作。

2.做好贤庠镇省级卫生镇创建复审的迎检工作。

3.进一步落实无烟机关创建申报工作,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及党政机关单位控烟工作的联合督查。

4.组织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5.继续推进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完成对健康影响评价委员会的培训和基线资料收集分析工作。

6.做好2020健康浙江考核初评工作。

7.在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开展1周1次的传统文化公益课程。

十四、医疗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暨控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落实控费目标和降本增效工作要求。

2.整理2020年县域医共体建设特色亮点、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

3.组织县综合医改领导小组参加县全省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整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明年工作思路。

4.完成对我县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外转病人的数据调查、病种统计和原因分析。

5.继续走访基层分院调研医共体建设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督促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整改落实工作和按进度完成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2.继续走访调研医共体建设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理清明年深化医改及健共体建设工作重点。

3.做好医共体建设绩效评价准备工作以及特色亮点报送工作。

十五、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汇总(总共116个项目)。

2.基本完成基层机构间补偿机制信息化建设。

3.推进两卡融合项目建设(10月份共推广22444张,其中一健集团1358张、台胞集团18384张、中医集团2498张)。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完成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指挥平台上网招标。

2.推进基层机构内补偿机制信息化建设。

3.继续推广两卡融合项目。

4.完成年度考核内容要求。

5.确定2021年信息化建设计划。

十六、退休干部职工活动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疫情防控等活动室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2.举行“庆国庆竞技麻将”比赛活动。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疫情防控等活动室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退休干部职工听冬季养生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