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督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预拌混凝土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强化质量监管,严守安全底线,促进行业充分竞争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形成公平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服务指导,严格市场准入。根据我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结构,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优化行业规划布局,避免无序竞争,引导预拌混凝土市场价格趋于合理。以“既满足建设需要,又防止恶性竞争”的基本原则,鼓励国有投资主体参与预拌混凝土、砂、石等地方建材行业领域。把好预拌混凝土投资项目建设前期关,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明确新建企业必须做到绿色环保、清洁生产,设备设施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对于手续不全、清洁化生产要求不达标的一律停止资质审批。
(二) 加强价格信息指导,引导市场理性竞争。根据预拌混凝土市场发展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及时采集预拌混凝土及砂、石等原材料价格信息,适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通过比较引导市场有序竞争;完善价格核算信息发布体系,定期发布信息指导价;加强与周边县区、县(市)的联系,建立周边区、县(市)商混价格通报制度,提高价格透明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增强竞争的公平性。完善预拌混凝土合同备案登记监管工作。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按时将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按月报送预拌混凝土及原材料价格统计表和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报表;加强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合同的查验。严禁“以地为界、分块而治、各自经营”划分市场和价格串通等违规经营行为,查处降低预拌混凝土质量标准、低价恶性竞争、任意划分市场和价格串通等不正当行为;鼓励建设、施工单位采购县外周边预拌混凝土,不断引导周边县(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进入我县参与市场竞争,增强竞争的公平性。
(四)完善原材料供应保障,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充分发挥我县海上交通运输优势,加快现有货运码头纳规改造工作,堵疏结合,优化布局,拓展现有码头运力资源。实施西泽5千吨级码头改建工程,加快谋划万吨级货运码头建设,减少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运输成本。进一步优化矿山布局,推进矿山建设进程,加快象保区东湾山矿山开工建设,推进贤庠小海山、爵溪地厂村等采矿权设置,及时开发投产,保障石料供应;加快西周莲花石场机制砂生产建设进程,适时增加砂源供应。探索研究制定高质量机制砂发展规划,逐步替代天然砂,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五)加强质量监管,保障建设工程安全。严格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着重做好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及原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严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督促企业严把材料关、出厂检验关和施工现场检验关。加大对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试验室条件、生产数据实时上传情况等监管力度,从生产源头确保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定期开展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及预拌混凝土产品常态化检测或不定期突击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严厉查处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采购或使用无预拌混凝土专业资质企业生产供应的预拌混凝土。
(六)加强企业动态监管,维护建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动态管理,建立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和市场行业的诚信管理体系,将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纳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对于引起混凝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或低价倾销、有意降低混凝土质量、以次充好的,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企业专业资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依法查处未取得预拌混凝土资质企业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维护预拌混凝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宣传引导,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增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法律意识,提高质量、环保、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按国家以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运输预拌混凝土,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运行管理体系,制定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将质量保证措施真正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内部试验室的质量控制作用,严把混凝土配合比关,搞好企业质量内控。建立完善的运营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理性定价,优化服务。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得向无资质企业出租、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监管职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行业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信息、经营状况、价格动态等情况的收集和掌握,严防严查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本部门管理职责的同时,应强化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监管实效,按照“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互相配合、联合执法”的联动协作监管机制,畅通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管信息交流。
(三)完善监管手段,规范行业秩序。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公开反映问题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曝光。通过约谈走访、提醒告诫等形式,灵活运用警示、责令改正等行政手段,推进市场竞争有序、企业诚信规范。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监督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政府职能部门及广大群众宣传行业政策、发展动态及发展方向,全方位宣传预拌混凝土行业项目管理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促进我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