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工作小结
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相关材料报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制定《象山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象山县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工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做好服务企业复工各项保障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司法行政系统重点人员的排摸、上报;做好2019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做好公款存放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制试点工作;组织撰写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意见材料;组织开展《浙江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工作;着手编制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和案例报送方案;印发《2019年第四季度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动态的通报》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健康返象”和参与防疫抗疫捐款捐物以及志愿者公益行动的宣传、发动、统计工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件,受理2件,中止1件;通过电话等方式接待来访群众及执法部门咨询7起;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材料;完成省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2017-2018年数据录入工作;完成复议档案装订及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制定《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起草《象山县关于建立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制度的通知》;起草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负面清单”;制定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改革任务年度执行计划;县政府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4件,答复县政府督办件2件;审查企业复工法律服务手册;参加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工作组,开展涉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合同法制审核工作,审查物资采购合同7个;征集行政规范性文件衔接工作机制文件有关意见;完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续签;编制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计划;印发《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宣传重点工作项目的通知》;初步完成《2020年度象山县有关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完成《象山县企业复工复产法务手册》编辑工作;完成上报象山县司法局拥军深入军营、部队开展法治宣传情况工作;完成上报象山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防疫期间法治宣传工作;落实开展防疫法治宣传;完成2019年度县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做好疫情期间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帮教安置工作的指导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刑释人员帮教安置数据库的录入和补充完善工作;发布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公告,全面推广“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线上法律服务助力抗疫工作;参与县复工企业工作应急专班法律援助小组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援助,并向县专班整合报送工作动态11期;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的问题进行回听分析研判,对其中的涉疫法律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和报送;开通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实行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倡导“不见面”法律援助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局;成立县法律助企服务团和镇乡街道法律助企服务团,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服务;指导法律服务单位完成复工申报,并指导做好防疫相关措施;完成科室和司法所2019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局防疫人员安排和考勤等工作;选派干部参加高速卡口值勤和协助爵溪街道开展“甬行证”排查发放工作;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台账归档工作;完成年度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全局妇女职工开展关爱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女性医务人员捐款活动。
2020年2月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提供法律咨询94人次,其中来电咨询92人次,来访咨询2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2件,刑事援助案件21件。公证处办证44件,收费 1.04万元。8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单位3家,办理各类案件101件,业务收费100.54万元。3家基层法律顾问共担任法律顾问单位2家,办理各类案件35件,业务收费25.75万元。
三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及督促4个协调小组专题会议相关工作(倪海龙、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2、做好《2020年法治象山建设工作要点》、《2020-2025年法治建设规划》等准备工作(倪海龙、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3、做好《法治象山》简报编发工作(倪海龙、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4、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工作(马宁、办公室);
5、制定《象山县司法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马宁、办公室);
6、修订《象山县司法局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马宁、办公室);
7、做好2019年固定资产年报工作(马宁、办公室);
8、做好领导离任审计整改报告工作(马宁、办公室);
9、继续实施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制试点工作(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10、制定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11、着手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模式(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12、组织司法所开展第一季度社区矫正动态分析工作(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13、继续做好复议应诉常规工作(倪海龙、复议应诉科);
14、继续做好以县政府为被告的1个案件的相关工作(倪海龙、复议应诉科);
15、发布法治政府建设中典型行政案例指引(八)(倪海龙、复议应诉科);
16、继续完成复议档案装订及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倪海龙、复议应诉科);
17、上报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台账资料(倪海龙、行政执法监督科);
18、检查各行政执法单位证件管理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倪海龙、行政执法监督科);
19、起草《象山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倪海龙、行政执法监督科);
20、起草《象山县乡镇(街道)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倪海龙、行政执法监督科);
21、公示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倪海龙、行政执法监督科);
22、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23、做好各类涉法事务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24、继续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法律政策保障(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25、借助宁波市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试运行,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26、上报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研究相关台账资料(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27、 召开全县主要部门法制科长工作例会(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28、 修改《2020年度象山县有关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文件(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29、收集、整理各乡镇街道和部门上报的法治宣传重点工作项目(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0、继续开展防疫法治宣传(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1、做好疫情期间助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2、做好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3、走访乡镇,继续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的创设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调查摸底工作(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4、做好对县人民监督员的考核评优工作(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5、制定《象山县法律援助业务积分办法》,激发法律援助律所、律师参与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36、 做好2019年度法治浙江(政府)建设中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内容的考评迎考工作(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37、 继续做好县复工企业工作应急专班法律援助小组工作,满足法律服务需求(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38、开展全县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工作(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39、拟稿制定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相关文件(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40、做好个别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41、做好“三八”妇女节抗疫志愿活动(姚万勇、政治处);
42、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的选调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43、做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44、做好编制实名制系统自查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45、组织机关党员为一线防疫人员捐款(姚万勇、政治处)。
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