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06/2020-13573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渔业

成文日期

2020-04-01

发布机构

县水利和渔业局

来 源

县水利和渔业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水渔发〔2020〕17号

县水利和渔业局关于印发《护航渔业船舶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护航渔业船舶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落实。

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2020年3月26日

护航渔业船舶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安委会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防患于未然,确保出海渔船“船适航、人适任”。攻坚行动期间,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4月15日结束。

三、行动范围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渔业船舶复工复产需要,对全县恢复生产的渔业船舶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和整治涉氨冷藏船、渔运船、蟹笼船、围网、大型刺网、休闲渔船等10人以上作业渔船和挂靠渔船。

四、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把好渔船适航关,组织海上安全铁拳整治和涉海涉渔领域“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回头看”,集中排查船用救生、消防、通导等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安装,确保渔船灭火器的有效配备和规范摆放,消防栓按规定安装,北斗、AIS避碰、海上联系电话等船用通导设备保持有效使用;渔船安全出口、逃生通道保证畅通;蟹笼船超高检查和整改;休闲渔船的超员整治和规范运营;严查渔船违规电焊、违规使用电脉冲及其他擅自改装行为。

(二)严格落实渔业船舶进出港管理。把好船员适任关,运用“甬行码”“乐业码”等,按照“符合一艘、申报一艘、审核一艘、健康观察一艘、审批放行一艘”的要求,结合“象港通”进出港报告系统核查出港渔业船舶船员持证情况,确保船员持证上岗,把牢出港渔船安全关。

(三)强化出海渔船动态监管。把好渔船出海安全生产关,落实每艘渔船紧急情况联系人,确保随时联系。严禁船舶超员、超高、超载、超抗风力、超航区航行作业。完善渔船编组,督促渔船脱离原编组5海里后,必须立即重新编组,并变原来的被动报告为主动报告,县镇(乡)两级渔业安全指挥中心和各渔业基层管理组织落实编组核查,确保渔船航行有结伴,生产有编组。严格执行“一点验两报告六提醒”制度,紧盯北斗下线,及时开展点验核实;加强临近中日中韩敏感水域、穿越商船主航道、值班瞭望、恶劣天气等情况实时提醒;针对气象多变、海况复杂等情况,及时推送气象预警。严格海上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涉氨冷藏船、渔运船、蟹笼船、围网、大型刺网、休闲渔船等10人以上作业渔船。加大对回港渔船救生衣穿着视频抽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变更作业方式渔船和涉渔“三无”船舶。

(四)进一步理清挂靠渔船。把好挂靠渔船整治关,一是摸清底数,充分利用口门监控设备,通过执法检查和码头港口巡查,摸清每一艘进出渔港的外县籍渔船情况。二是分类管理,排摸的外县籍渔船,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对省内挂靠渔船,发函至船籍港渔业部门核实渔船情况,统一伏休统一管理;外省籍渔船在4月中旬前回船籍港,不得在象山伏休。对来象维修保养的外省籍渔船必须由船籍港渔业主管部门开具维修证明,清空渔船所有网具方可进行入象山。对县外挂靠象山的渔船原则上要求回象山接受安全检查,有特殊原因无法回象山的,由停泊地渔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委托当地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并纳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认识。本次攻坚行动是省委、市委提出的明确要求,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要深刻体会到当前遏制渔业较大事故的紧迫性、重要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整治攻坚,将攻坚行动作为目前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全面提升船东船长、广大渔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凝聚安全共识,坚决打赢复工复产安全攻坚战。

(二)聚焦重点问题,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阶段性重点,紧抓渔业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执行隐患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或动态检查等多种形式,落实强有力的措施,要发挥船舶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强船体、船上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况的专业检查,避免因检查不专业而存在隐患漏洞,切实提高整治成效。要对涉氨冷藏船、渔运船、休闲渔船、蟹笼船、围网、大型刺网等10人以上作业渔船进行重点突破,全力防范较大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担当,迅速落实督导检查。本次攻坚行动任务重、时间紧,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落实五项基本工作措施。一是组织一次专题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一次专题工作部署,切实将上级工作要求进行责任分解。二是开展一次分析研判。梳理分析渔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三是开展一次安全宣传。面向渔区和渔民,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运用媒体、网络、宣教基地等载体,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产宣传,提升渔民安全风险意识。四是开展一次全覆盖提醒告知。对恢复生产的渔船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完成全覆盖安全生产提醒告知。五是实现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坚决不落一船、不漏一人,迅速排查整改渔业船舶隐患,各镇乡(街道)联合执法中队和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对恢复生产的渔船进行一次全覆盖登船检查,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进出港渔船安全检查和海上执法。对本次攻坚行动不重视、推进工作慢、排查不彻底、违法违规查处不力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护航渔业船舶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日报表》(附件)请于每日中午11:30时前报送县水利和渔业局安监科,联系人:郑娜,联系电话:13968379000、67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