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30/2020-11817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

成文日期

2020-03-28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来 源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卫发〔2020〕26号

关于印发《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六项规定》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管理,提升干部管理水平和能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象山卫健铁军,按照“严的主基调”和县委“四个年”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特制定《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职工管理六项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8日

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职工管理六项规定

一、严明政治纪律规矩。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层层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决定态度坚决,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服从组织安排,敢于担当,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

二、严实职业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规范医、药、护、技和管理(其他)人员行为,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加强职业修养,注重合理用药,保护患者隐私,执行相关涉密规定。践行宗旨,依法执业,尊重患者,优质服务,恪守医德,精益求精,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

三、严守作风建设规定。严格遵守县委和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出国(境)管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疗休养执行、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车辆管理、开户与公款存放管理、办公用房使用、婚丧喜庆操办、单位用工管理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四、严格工作纪律执行。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上班期间空岗、串岗、离岗;不得在工作时间发生上网玩游戏、炒股和证券投资基金、购物、看影视剧、看小说、聊天发帖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严格遵守本单位的请销假制度和值班值守制度。

五、严紧清廉建设行为。积极参与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和有关专项整治活动,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执行《医药代表“三定一有”接待制度》,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医疗过程的“红包”、回扣、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利益输送、利益冲突行为。

六、严正单位个人形象。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维护单位集体和个人自身形象,自觉遵守《象山县机关工作人员网络行为“十不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管好“身边人”、“朋友圈”、“言论嘴”、“举止身”。不组织参与违规的“酒局”、“牌局”,不从事违规的投资活动、任职、兼职取酬等行为,不参与、从事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