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成人学校(社区学院):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及初一、初二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放假;普通高中高一、高二于7月19日结束,7月20日放假;职高(技校)于7月9日结束,7月10日放假。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有中小学定于2020年9月1日开学。
现就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全面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切实减轻学生课业和心理负担。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基〔2019〕86号)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期末阶段,要严格执行课程开设、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考试管理,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加强复习方法指导,帮助学生系统做好知识梳理,切忌急功近利。要加强学生成绩管理,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及位次允许家长获知,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外公开发布,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过度宣传中考、高考状元。要关心和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尤其要关注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切实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期末集中教育。放假前,各校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公民意识、公共道德与法治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远离“黄、赌、毒”;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社区志愿者服务、第二课堂、假日学校和阳光体育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自觉拒绝上营业性网吧,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
(三)认真开展假前安全教育。放假前,各校要利用班会、休学式、家长会等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在假期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尽量不出省外旅行,外出要戴好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注意加强自身防护;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乘坐无证“黑车”,骑行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自觉做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要提醒学生在暑期外出旅行时刻注意人身安全,雨天出行要防止洪涝灾害或冰雹袭击,涉水游玩项目要防止溺水;要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范各类电信诈骗,特别是有关高校招生的诈骗,做到不轻信、重核实;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不随意会见陌生网友,少沉溺手机电脑游戏,多参与家务劳动;居家生活时要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防止发生触电、煤气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外出要及时告知父母去向,保持联系畅通。
(四)规范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8〕271号)文件精神,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工作。各普高学校要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浙教基〔2015〕45号)文件精神,完成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五)全面开展期末家访活动。各校要充分利用期末放假的有利时机,广泛发动学校行政、班主任、党员教师等走访或电访学生家庭,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育人理念和教子方略,提醒家长加强暑假安全管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积极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二、警钟长鸣,切实抓好暑期安全管理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警应急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安全;切实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防欺凌和防电信诈骗等专题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切实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目前正值汛期,各校要针对性地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校内广告牌、电气设备、校内河流、排水设施、校园周边山坡地质情况等的防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清单,立即着手整治,确保在灾害天气来临时,学校不出现较大的人员或财产损失。严格落实暑期应急值班制度,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善后处置工作;严格大型集体活动审批管理,严防踩踏事件发生;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的思想状况、心理状况,对思想、心理发生波动的学生,及时跟进做好化解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实践安全。
(二)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各校要充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广泛宣传饮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醒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不到或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暑假期间,教师或学生有出省安排的,要按原规定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各校要落实专人负责,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数据上报工作。下学期开学前,各校要做好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和县教育服务中心备案。
(三)严格暑期纪律规矩。各校要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外出报备登记制度,师生外出按照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五一”假期期间加强师生外出管理的通知》精神执行;要切实加强作风教育,严禁教师组织、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宴席;要教育、引导家长、学生疫情期间不组织、不参与各类宴席及其他聚集性活动。
三、因地制宜,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禁止暑假一切补课行为。各校及任课教师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暑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
(二)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帮助和引导学生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合理布置中小学生暑假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布置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