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关于《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我商务局法律顾问审核,现提出法律意见如下:
一、合法性情况
该文件的制定主体合法,依据正确,内容完善,制定程序合法,没有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符合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法律规定。该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提高了我县商贸经济发展水平,在更好构建商贸流通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符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具有可操作性。
二、后续法定程序
《关于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属于提请县政府审议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需先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由县政府负责人集体讨论后由县长作出决定,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向县委请示报告。
象山县商务局法律顾问
浙江丹峰律师事务所业律师:盛增红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