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负责人

谢东升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受理交通运输领域的举报和投诉。

(四)制定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五)研究制定全县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执法、集中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

(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维稳、生态环保监督检查等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重大不稳定事件处置以及重大交通保障等专项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基层站点规划布局、建设,制定实施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计划。

(九)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负责执法信息发布,配合做好信用交通建设。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公开电话

0574-59123870

联系方式

0574-59123870

机构地址

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