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方红红 |
机构职能 |
拟订全县公共文化、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及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文艺社团开展工作。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文化和旅游重点惠民项目。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指导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负责组织文化、旅游志愿者开展活动。 |
公开电话 |
0574-89387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