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朱海伟 |
机构职能 |
城镇管理岗:负责做好辖区市政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卫、市容市貌整治、智慧城管、垃圾分类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治理辖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遏制新生违法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 城镇发展岗:协助开展老旧区域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辖区内拆迁工作。统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相关工作。协助配合有关县级职能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 社区管理岗:负责辖区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农村社区开展各项活动,负责农村社区的组建、撤销和规模调整并上报县政府审批。负责指导农村社区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辖区社会组织。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协调处理纠纷。强化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发展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理,实现资源共享,提供多元社区服务。承担辖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规范、完善辖区便民商业服务。 |
公开电话 |
0574——65682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