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励旭峰 |
机构职能 |
(一)政法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 2、全面掌握辖区的政法综治情况,经常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情况,提出对策。 3、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全乡的政法综治工作。 4、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加强普法教育和对治调干部的业务培训,协助、指导和调处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 5、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民政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订民政工作计划,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3、健全档案管理和资料积累,处理民政对象来信来访,做好民政工作情况反馈。 4、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布置的任务,做好为民解难的各项工作。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间:8:00-11:00,14:00-17:00,冬令时间:8:00-11:00,13: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公开电话 |
0574-65670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