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林伟烈 |
机构职能 |
(一)党政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党委、政府日常公务工作,为党政领导联系和安排党务、政务活动的有关事宜,起好上传下达的作用 2、负责文件的草拟、处理和文书档案的管理 3、负责车辆管理、大院管理以及接待、水电维护等行政后勤工作 4、负责各种信息和有关资料收集、统计和汇报工作 5、做好宣传和调研工作,督促、检查县、乡有关会议及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6、负责受理本乡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掌握社情民意动态,按“归口办理”原则,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信访问题,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7、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一战线及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做好对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接待联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保障华侨、归侨、侨眷的保法权益 8、负责保密工作 (二)党建工作职责 9、党的建设相关工作 10、宣传、统战工作 11、党建带群团建设工作 (三)财务工作职责 1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制订本乡年度财政工作计划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13、负责筹集财政资金,培植财源,促进本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14、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乡预算内、外和自筹资金的收入与支出,编制乡年度预算方案,执行乡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 15、负责实施对乡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 16、负责管理本乡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内的国有资产,对乡、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17、负责本乡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18、完成上级财政机关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财政工作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间:8:00-11:00,14:00-17:00,冬令时间:8:00-11:00,13: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公开电话 |
0574-65670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