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30/2020-118230
人事任免
2020-09-07
县卫生健康局
主动公开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中层职数配置,进一步加强医共体扁平化、垂直化管理,理顺医共体管理层级关系,根据各单位规模和兼顾岗位设置享受“双肩挑”待遇等因素,经局党委研究,现将各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及职数配置等有关事项进一步规定如下:
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数配置
1.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可设置院办、党办、纪检(内审)室、人事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医务管理中心等20个内设机构,各内设机构中层原则上按3职标准配置,在总量范围内个别职能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职数1-2名(含兼职)。
2.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和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可设置院办、党办(纪检室)、人事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医务管理中心(质控办)、护理部等15个内设机构,各内设机构中层原则上按3职标准配置。在总量范围内个别职能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职数1-2名(含兼职)。
3.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三院院区可设置综合办、医务科、人事科、护理部、防保科、总务科6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12名。
4.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老年医院院区可设置综合办、医务科、护理科、总务科4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5名。
5.集团各分院(中心级卫生院)可设置综合办、医务科、护理科、公卫科4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5名。其中,石浦分院、西周分院可配置中层8名,丹城分院可配置中层10名。
6.集团各分院(乡镇级卫生院)可设置综合办、医务科、护理科、公卫科4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4名。
7.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设置办公室、传染病防制科、慢性非传染性防制科、公共卫生监测科、健康教育与促进科、检验科6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11名。
8.卫生监督所可设置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4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9名。四个内设机构正职分别兼任贤庠,定山,西周,石浦分所负责人。
9.妇幼保健院可设置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医务科、宣教信息科、妇保科、儿保科、计划生育科、优生科、药具科、外联办11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14名。
10.卫生进修学校可设置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培训科5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8名。
11.献血管理服务中心可设置综合管理科、质量管理科、采供血科3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3名。
12.急救站可设置办公室、财务科、急救科、车管科、调度科5个内设机构,配置中层8名。
具体配置见附件。
二、分院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各医疗健康集团分院在牵头医院统一管理下,设置综合办、医务科、护理科、公卫科四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1.综合办。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综合协调、信息宣传、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人员管理、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人事工作;负责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投诉信访处理等工作;负责党建有关工作;负责各类报表、政务信息报送等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及进修等工作;负责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级诊疗等工作;负责医院等级创建等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护理科。负责日常护理工作;负责护理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教学等工作;负责参与临床医疗救治工作;负责院感工作;负责参与医院布置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4.公卫科。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管理等工作;负责预防接种、计划免疫等工作;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负责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职业病防护培训工作; 负责各类报表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中层干部管理权限
1.中层干部任命须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制度,聘期一般为3年。各医疗健康集团牵头医院和各公共卫生单位中层干部竞聘方案需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实施,各分院(院区)中层干部竞聘方案需报牵头医院审批同意后实施。
2.各医疗健康集团牵头医院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由医疗健康集团任命,各分院(院区)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由集团分院进行任命。
3.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命备案制度,各医疗健康集团牵头医院和各公共卫生单位内设机构中层干部任命需报局党委备案,各分院(院区)内设机构中层干部任命需报集团党委备案。
四、有关要求
1.规范科室设置和职数配置。各单位需严格按照局党委审批的内设机构名称挂牌,并在规定职数内配备中层干部,未经审批不得随意设置科室,不得因工作需要等理由临时挂牌设置科室,工青妇等享受中层待遇职务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未经审批不得专职配备,要求兼职配备。
2.进行自查整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存在问题的马上进行整改、规范,不符合规定挂置的科室牌子立即进行更换,超职数配备的中层干部立即进行消化整改,整改结果报局党委。
3.严肃责任追究。局审计监察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科室设置、职数配置等情况进行审核、检查,一经发现未整改彻底或新发现违反规定设置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及职数配置一览表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