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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科技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1-28 2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通知》(县委组〔2020〕31号)要求,经县科技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县科技局中层干部新一轮竞聘上岗工作。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真正把德才兼备、工作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干部队伍。

  二、竞聘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一)县科技局中层正职共6名,分别是:办公室主任1名、高新技术科科长1名、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科长1名、科技合作与人才科科长1名、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1名、妇委会主任1名。

  (二)县科技局中层副职共4名,分别是: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1名、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团委副书记1名、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

  三、选聘对象和任期

  县科技局行政和事业在编在岗人员。

  本轮通过选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任职条件与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守纪律讲规矩。

  2.有实践经验和组织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

  3.事业心责任感较强,敢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群众公认度较高。

  4.作风品行好,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5.学历在大专以上。

  6.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5周岁、女52周岁。提任的,原则上应能任满本轮聘期;继续担任中层职务的,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年。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7.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应在下一级职位(含试用期)工作满两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首次提拔担任中层副职职位的,可以放宽到工作满一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选聘程序

  (一)动议。局党组根据县委组织部31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县编委办核准《中层干部职数核准表》后,充分进行酝酿,集体讨论提出中层干部选聘工作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报名。对于公布的选聘职位,相关人员可根据单位实施方案和本人情况到办公室自愿填报职位,报名截止时间2月1日。单位将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民主推荐及测评。召开推荐测评会议,提供干部名册,按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并对参加选聘人员的工作实绩和德行表现进行民主测评。会议推荐和测评在本单位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内进行,2月3日采取演讲形式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测试。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选聘的重要参考。

  (四)组织考察。局党组根据岗位需要,将民主推荐测评结果与年度考核、德才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集体进行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防止简单以票以分数取人。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作风考察,把好廉政情况关。

  (五)讨论决定。召开党组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干部任免表决。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进行表决时,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审核备案。拟任人选讨论确定后,将《实施方案》、《中层干部职数核准表》、《中层干部任免方案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考察材料、民主推荐和测评统计汇总表、票决统计汇总表、任免文件初稿等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七)公示。拟任人选任职前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要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得办理任职手续。

  (八)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进行任职谈话。

  六、任职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14〕116号文件执行。

  事业人员、工勤人员担任中层职务的,原身份、编制不变,仍执行原工资标准,任职期间可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

  (二)下列行政干部,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可保留中层待遇:

  1.因公致残不能继续履行现中层岗位职责的,保留原中层待遇至退休。

  2.未超过中层最高任职年龄、因任职年龄限制不再继续担任中层职务的,保留原中层待遇至最高任职年龄,但不能视作任职时间。

  3.超过中层最高任职年龄且在中层岗位连续任同职务层次时间满6年或累计任同职务层次时间满9年的,保留原中层待遇至退休。任职时间未到上述规定的,按低一级职务保留中层待遇。中层任职时间从1996年9月全县第一次实行中层干部聘用制起计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聘上岗征求意见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县科技局党组成立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江立峰同志任组长,朱光明、范大良、鲍祝军、陈孝常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防止跑官要官、拉票等行为,严格按制度选人用人,确保竞聘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县科技局中层竞聘上岗报名表.docx

 

 

 

中共象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