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集团员工新冠肺炎疫苗第三针剂注射;启动3-11周岁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方舱点增设成人、儿童流感疫苗接种点,完成丹东、丹西居民流感疫苗接种6846针剂。

2.开展以“践行院感标准 助力疫情防控”为主题的院感月活动。

3.持续巡查医疗区域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周督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穿脱防护用品情况;组织集团临床医护人员进行《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紧急处理策略》线上培训及考核。

4.完成年度放射场所和设备监测;完成集团医疗器械质控活动;完成居民健康素养、人群调查评估资料收集工作;各分院针对执业范围、执业资格等内容开展分院、村卫生室、服务站自查工作。

5.完成浙大一院入驻团队牵头发起学科建设大调研工作。

6.完成第三季度集团质量报告;完成2021年第四季度院级优先级监测指标汇报辅导;完成集团总院10月份质量查房;组织开展病案填报、DRGs结算业务和系统使用等培训工作。

7.依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第二部分的要求和三级医院公立医院绩效考核56项指标,升级完善HMI指标监控系统。

8.接受宁波市伦理诚信检查;完成宁波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完成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完成2021年临床教学师资遴选说课考核;持续开展2021年临床教学师资院级师资培训+新晋师资岗前培训及考核;完成2021年住培年度考核补考+成绩评定;完成2021年宁波市住培临床技能竞赛;完成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技能培训;完成2021年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计划征集。

9.第二批医疗队赴雷波县人民医院开展帮扶工作;接收雷波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副护士长挂职锻炼。

10.丹城分院做好呼吸内科创市级基层特色专科迎评准备工作;丹城分院社区护理团队联合总院伤口造口护理团队开展第一期预防压疮活动。

11.召开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专题会议,制订工作方案,接受卫健局对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初评;拍摄完成老年人便捷就医视频参加宁波市比赛;完成垃圾分类典范单位、无废医院创建现场管理、台账资料准备工作。

12.开展三级公立医院考核国家满意度测评工作;筹备第六届“医院开放日”市民体验活动;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10月份的应用率为31.97%);制定2022年度五级电子病历评级迎评建设方案及指标;调整委会会组成,组织3个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完成分院第三季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及疫情防控督查。

13.启动实施新一轮物业服务项目,实施保洁、安保、工程技术工作全面委外工作;贤庠分院扩建工程综合楼门诊楼内外墙粉刷完成30%,配电房门卫粉刷完成;感染楼扩建工程完成基础底板浇筑。

14.实施财务人员岗位调整及统筹方案,实现财务管理人员由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完成第三季度阳光采购数据上报;完成决策委员会通过药品的首营采购工作;开展第五批药品带量采购签约并实施采购;完成第二批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

15.召开集团办公例会,修订实施《行政查房制度》及《总值班制度》;持续做好第七周期定期考核理论测试工作。

16.推进支部建在科室工作,调整集团党支部设置(将原有的行政党支部撤销,新增行政一党支部、行政二党支部、呼吸病中心党支部、消化内科党支部);完成第三季度的支部考核;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开展8次健康说事活动;完成部分大型医院巡查问题整改;做好“三结对”工作及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完成浙江省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填报;持续推进干部竞聘、职称评聘工作;完成人大选举选民信息登记汇总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迎接宁波市医疗机构院感管控督导检查;根据县卫健局安排完成2家公立医疗机构和10家民营医疗机构院感管控督导检查。

2.继续做好医疗区域内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巡查;每周督查发热门诊的防护用品穿脱,落实两员两监督工作;制订集团内各分院大规模核酸检测方案。

3.开展县域年度医疗设备质控工作;完成年度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考核;完成“生化免疫、发光免疫试剂”市场调研及采购相关工作;完成卫生耗材医保编码匹配核对“注册证号”和“产品规格型号”工作。

4.继续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工作;制订DRGs付费病案检查方案;做好国家贯标检查工作准备。

5.上线全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系统建设;完成全院心电监护联网对接;上线院内智能导航项目。

6.完成与上海市肺科医院签约挂牌仪式;根据要求完成雷波县人民医院2021年对口帮扶资料、市县联动助力医共体建设资料汇总工作、第三季度东西部协作帮扶总结和先进经验报送工作和第三季度长三角医疗卫生合作工作进展报送工作。

7.举办市级继教班《县域医共体下基层急救能力提升班》;完成2022年省级继教项目申报;完成住培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完成住培高峰论坛师资培训报名;完成集团重点学科访谈;协助浙一何江娟主任每周开展护理学科沙龙。

8.完成分院第四季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及疫情防控督查。

9.开展行政查房,完成总院医技科室及特殊护理单元医疗质量查房。

10.召开县域内病案质控中心年度工作会议及电子病历操作系统培训会议。

11.完成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创伤外科1-8月份医保DRGs支付分析报告;组织质控管理中心、医保管理中心、药剂科、病案统计室相关人员开展一对一培训;组织开展病案分组结果,病案填报,DRGs结算业务和系统使用等培训工作。

12.完成9月份重点药品监控分析,使用金额排位,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静脉使用率排位,处方点评等各项工作结果的公示。

13.做好百堂学科宣讲、百名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学习、村医通等工作总结;完成2021年新发展党员及预备转正党员的党员档案整理工作;做好国家满意度调查工作;持续做好文明单位三结对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健康报》党建最佳实践案例报道。

14.做好青年技术骨干推荐选拔工作;开展2022年人员招聘工作;做好2021年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前期准备工作。

15.完成感染楼扩建工程地下二层相关工作;完成贤庠分院改扩建工程综合楼的内外墙粉刷,启动室外配套工程;完成涂茨分院、新桥分院、定塘分院、黄避岙分院的扩建工程图纸设计初稿。

二、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新冠疫苗第一针剂完成116366针,完成率99.17%;全程完成接种数114918人,完成率103.08%;重点人群第三针累计接种1302人。完成12-17周岁人群第一剂次7816针,3-11周岁人群第一剂次854人,完成率18.21%。

2.开展海岛地区两项肺癌筛查项目问卷1138人,CT检查632人(63.2%);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3.举办2021年市级高级研修班——县域医共体模块化培训高级研修班;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行动,完成《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培训889人,论文自查75人;迎接2021年宁波市伦理管理与科研诚信实地检查考核。

4.完成浙江省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工作;召开医药供应商廉洁座谈会;上线医德考评新系统,推进医德考评精细化管理。

5.上报2022年度集团人才需求计划,下半年医学紧缺类人才招聘指标为54人;完成第七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前期录入、培训、资料审核等准备工作。

6.完成第五批国家带量采购中33个协议品种采购和替换工作。

7.对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开展行政查房工作;完成第三季度病历、护理、院感、门诊等十二条质控线对分院的质控考核。

8.联合信息部门及内、外、妇、儿、急诊等各专科修改门诊电子病历模板,提高电子病历的书写规范率。

9.四家分院选派8人参加县级家庭医生技能比武,一人入选并代表县里参加市级比赛;承办象山护理质控中心组织的第二期中医护理培训班。

10.制定涉外医疗工作方案并制定相关制度;推进无废医院、老年友善医院、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对标落实。

11.召开第三季度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判定会、医院质量安全与管理会、优质护理服务专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护理行政反馈会及护理质控小组反馈会等会议。

12.鹤浦分院完成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评审。鹤浦分院慢病一体化门诊改造基本结构完成,并于11月初完成搬迁;CT室及其他辅助用房扩建工程完成招标,并启动施工。

13.完成感染大楼电梯采购招标,完成智能化系统、空调系统及病房钢质门的招标准备工作;做好物业公司更替的各项交接工作,对人员、设备、材料进出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升级急诊室与ICU的监控储存时长,保证18个重点区域摄像头全部符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

14.集团体检车走进鹤浦镇敬老院开展“情暖重阳节,敬老送健康”健康体检活动,为40余名老年人送去重阳节健康大礼。

15.组织7名人员参加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学党史庆百年·迎国庆抒感怀”书法漫笔专题学习活动,1人荣获特别奖、6人荣获铜奖;胡秀明荣获浙江好人,赵亚军获宁波好人称号。

16.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完成集团所有党员省平台的入党志愿书、照片等相关信息录入工作;集团各支部共开展“健康说事”活动5场次,收集问题建议12条,当场予以答复。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督促各分院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迎接年度考核;迎接两癌筛查考核;结束完成海岛地区两项肺癌筛查工作;开展集团辖区3-11周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以及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

2.做好2021年卫生高级职称年度自主评聘方案修订等工作,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高级自主评聘;做好2022年度医学紧缺类专业人才招聘工作,11月份赴宁波大学和温医大校招。

3.形成2021年预算调整、2022年预算初稿,深入开展“过紧日子”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世界压疮预防日”、抗菌药物宣传周、糖尿病日及婴幼儿家庭照护养育活动;协调PICC置管工作,拓展业务量;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护理”线上问诊工作。

5.做好三基考试相关工作,线上举行急救模块培训第五期。

6.指导四家分院做好清廉医院创建工作;完成涉外医疗的全部创建工作。

7.组织第三季度医用耗材暨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2021年第三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会议;开展依法执业全员培训;进行停电应急、突发急救、电梯故障、消防应急等多项全院性的大型演练。

8.完成感染大楼空调系统及病房钢质门的招投标工作,力争完成负压病房工程的批复上网,甲供设备全部采购到位;做好住院部超室的招租工作。对二甲复评前的实验室改造装修及门诊2号配电房改造等重点工程进行持续性改造。

9.跟进新物业公司的执行情况,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落实;做好“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

10.做好“医院开放日”市民体验活动,邀请渔嫂代表5人、老年代表5人针对“科学防控更精准、老年就医更方便”为主题开展健康说事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石浦方舱接种点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做好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三、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在茅洋乡组织开展新冠肺炎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演练。

2.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70998剂次,全程接种171197人;3-11岁儿童第一剂次2851人;加强剂次2833人。截至11月5日,集团应接种人数1260人(包括后勤及外包人员),已完成2剂次接种1241人,其中满6个月可以接种加强针人数867人,完成加强针接种778人,覆盖率达90.05%。

3.召开党建引领健康说事--2021年医药供应商廉洁座谈会,共与25名供应商就“强化廉洁购销 共建清廉医院”进行面对面交流,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4.完成浙江省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系统2021年度1-9月份的数据上报工作;完成清廉医院(防统方)系统的集中采购工作。

5.完成2021年度集团新进职工岗前培训活动,提升职工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

6.与国科大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省肿瘤医院)建立协作关系,挂牌国科大附属肿瘤医院协作医院,引入张爱琴名医工作室。

7.完成第三季度医保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8.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应知应会培训、高警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培训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培训。

9.完成国家级继教项目《可视化技术在PPC中应用的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2021.14-05-251(国))和宁波市护理学会防感染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

10.完成三基理论考试和第一届师带徒结业考核资料审查工作;完成宁波市4项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11.完成老院区资产及房屋移交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定分院绩效分配考核方案。

2.举办县中医诊疗中心和中医“治未病”中心推进会,开展年终质控检查。

3.组织县中药技能竞赛活动,提高中药师的临床服务技能。

4.制定等级医院模拟评审方案;做好第七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对象线上理论考试工作。

5.开展住院DRGs病案交叉检查反馈整改工作,规范DRGs运行管理。

6.开展集团“BLS(基础生命支持)培训”,提高临床急救能力。

7.承办宁波市中医护理学术年会。

8.制定分院消防报警控制系统整改方案,实施集团内监控联网工程。

公共卫生单位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信息系统切换和接种信息核对、补录;开展新冠疫苗加强免疫、3-11岁儿童接种、老年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现场指导;完成5例新冠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反应诊断。

2.继续开展新冠病毒病原学监测,10月份共采集1035份,结果均为阴性;处置18起密接、次密疫情和7起流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

3.举办犬伤暴露后处置技能、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和慢性病监测与综合防控技术培训班各一期。

4.做好云HIS建设技术支撑,完成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分类统计表建设;开展慢阻肺、结直肠癌筛查质控,接受慢性病和死因监测市级督导检查。

5.完成黑色金属铸造业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评和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农户家庭卫生状况入户调查;完成省级监测点学校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现场指导和数据统计。

6.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质量控制,完成 “健康体重”专项行动基线调查报告撰写,组织开展高血压日、脑卒中日宣传活动。

7.完成1031名居民土源性线虫感染率调查采样和镜检,开展入学新生肺结核PPD筛查。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三结对”活动,做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做好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条线考核评估。

2.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新冠病毒病原学监测,及时处置其他传染病聚集性疫情。

3.指导开展全县新冠疫苗加强免疫和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开展老年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项目总结与评价。

4.开展慢阻肺筛查质量控制和数据统计,做好云HIS系统、区域平台和宁波健康大数据协同性异常数据处理。

5.开展第四季度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消毒监测和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和水质全分析。

6.继续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质量控制和数据初步统计与反馈,做好健康促进县评审迎检台账资料准备和现场指导,开展糖尿病日宣传活动。

7.继续开展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拟定12月份艾滋病宣传活动方案。

二、县卫生监督所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公务员信息采集攻坚及县直属机关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推进单位职工“天一甬宁保”应保尽保,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应种尽种。

2.经技术部门核定和报批上级部门,对已达到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135件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了报废,金额286810元。

3.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场所控烟等卫生执法,配合文明办做好“文明创建三结对”工作。

4.医疗机构智慧控烟下达非现场执法个人罚单6张,选址城区8家大型商超酒店安装热成像摄像头10个;联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鹤浦矿山职业卫生一线执法“无人机”首飞,西周3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在线监测调研,对12条预警信息进行现场勘测,精准判定危害暴露情况。

5.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配合县司法局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交自查报告及4个抽查案卷。

6.本月立案128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3件、结案81件,提交局党委1件;受理信访舆情6件、立案1件;处置调查风险预警14件、立案5件。

7.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查第七批结果公示。截至10月29日,国抽监督完成率92.41%,国抽监测完成率89.35%;省抽监督完成率91.84%,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

8.积极应对内蒙古疫情全国蔓延的严峻形势,绷紧疫情防控高压弦,做好基层医疗机构网格化督查,尤其对前期暗访发现问题、被处罚过的单位实施重点回头看,共检查136 家、立案13件;组建工作组参加省综合监管医疗卫生暗访,暗访50家单位,发现问题线索28条。

9.完成全县41家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专项整治,监督抽检6家,均合格;开展10家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及石浦、鹤浦2家水厂的卫生许可证延续审核。

10.监督指导7家发生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学校(幼托机构),其中3起手足口病、4起乙型流感。

11.收官职业健康专项执法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96家,立案23件,处罚22件;本月参加体检企业18家,劳动者387人,发现禁忌证36人。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及1名预备党员的转正;配合局组织人事科做好2022年公务员招录、公务员职级晋升、人大换届选举等工作;加快人事档案移交组织部进程,拟对综合档案室按照省级标准进行改造。

2.继续开展文明劝导、入户宣传、路段清扫等文明创建三结对工作,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3.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专题会议拟于11月中旬在象召开,争取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件、全县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件;拟对8家大型商超酒店的10个热成像探头向社会发布启用公告,推进智慧控烟系统应用,做好职业卫生、透明洗消、布草智能监控等试点项目的升级应用,并录制相关宣传视频。

4.配合局机关做好2021年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考核中的卫生监督协管指标的考核。

5.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工作,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

6.做好职业卫生绩效目标考核,配合局公卫科,拟与丹西、爵溪、西周、涂茨等乡镇对接职业卫生工作,借助乡镇力量对辖区企业进行摸排并开展职业卫生申报工作。

7.做好行政执法效能监测、法治政府考核各项工作指标进度的分析研判,确保任务完成。对接市所调研“简案快办”移动执法信息系统的研发工作。

三、县妇幼保健院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党员志愿者在定塘灵岩火峰山开展垃圾捡拾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卫健局“学党史庆百年  迎国庆抒感怀”书法漫笔专题学习会,取得优异成绩。

2.强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成保洁员疫情防控院感培训、考核及全院手卫生操作考核。

3.召开全县妇幼健康工作例会,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同时开展避孕药具管理、妊娠期子痫前期筛查管理研究进展、儿童保健服务等相关培训。

4.完成第三季度妇幼工作报表统计上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线上质控互查考核,完成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相关经费统计。

5.对全县三家助产机构开展妊娠期风险评估、艾梅乙母婴阻断、助产技术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心、遗传代谢、听力)专项工作督导,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完成质控情况反馈。

6.完成全县儿童保健人员服务技能实践考核,共有 29人参加考核,27人通过考核。

7.继续深入开展百场婴幼儿照护小组活动进乡村活动,到目前为止已开展80场活动,其中东陈站照护小组活动获健康报刊登。

8.完成丹东丹西街道9200余人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工作。

9.推进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对各镇乡(街道)和手术定点单位的药具扫码发放、避孕手术免费实施工作开展督导。

10.开展“孕妈每日一学”短视频制作活动,进行核心知识宣传,加强健康宣教。

11.完成象山县智慧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工作;推进院内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

12.开展医疗安全、医疗质控督查工作,完成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完成2019-2021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新设内科(感染)门诊,积极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

13.强化消防安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完成门诊办公大楼外墙改造小型工程的验收、决算。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一期线上健康说事活动;开展一期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

2.开展全县年度妇幼基本公共卫生考核。

3.迎接市妇女保健、儿童生长发育质控中心等线上线下质控考核。

4.召开全县妇幼保健暨儿童生长发育质控会议,总结妇幼工作、反馈质控考核结果、研讨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剖宫产率及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5.开展2021年宁波市儿童生长发育、妇女保健工作质控自查评估,做好市级资料审核、现场复核迎检准备工作。

6.开展约1600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做好托幼机构省级等级评定卫生保健指导,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全县保健医生和保育员岗位复训。

7.开展全县家庭养育健康指导员技能竞赛活动。

8.开展三期优生下乡送检活动,启动女职工体检工作。

9.完成全县各城乡两癌初筛机构及进一步检查机构质控督导检查,做好两癌筛查可疑患者的跟踪随访。

10.邀请上级专家来院开展PAC项目复审前指导工作。

11.开展“早产儿日”宣传;继续开展“孕妈每日一学”短视频制作与发布;录制出生缺陷预防--三级预防宣传篇;组织人员参加市健康教育促进培训。

12.推进象山县智慧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引进儿童生长发育评估软件。

13.对医院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留置室三区两通道进行规范化改造。

四、县卫生进修学校

(一)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

2.完成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上报工作,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场测评迎检工作。

3.开展全日制德育考核、《学生手则》测试,完成迎国庆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升旗仪式、主题观影、主题征文)。

4.完成2022年度高职单招考试报名,开展高职单招技能操作考试考前集训;完成乡村医生线上培训,落实结业考核工作;开展西医学中医培训班预报名。

5.完成护理实训室改建并投入使用。

6.完成照护与康复项目制培训310人次,累计完成卫生健康行业技能培训797人次(目标220人次),完成率为362.3%。完成育婴师(中级)职业技能鉴定60人次。

7.完成山海协作帮扶任务,落实节能减排、开源节流举措2项(规范用电、耗材管理)。

8.完成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迎检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持续开展2021年度绩效考核迎检自查工作。

2.做好2021年度健康说事台账梳理。

3.落实象山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4.做好2022年高职单招医学护理类操作考试考务工作,做好理论考试报名工作。

5.做开展垃圾分类、6S管理阶段性考核工作;做好师生户外拓展、学生社团工作。

6.做好乡医注册培训笔试、西学中结业机考工作。

7.计划完成照护与康复技能专业项目培训300人次。

五、县献血管理服务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采集全血750单位、血小板510单位,发放红细胞440单位、血小板330单位,血浆17970毫升。

2.开展“我为祖国献热血”无偿献血宣传活动。

3.完成宁波市中心血站对本单位的血液检测质量“飞行检查”工作。

4.落实本单位职工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接种工作。

5.完成“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内的党员志愿书信息录入。

6.完成本单位选民数据上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摸底上报工作。

7.完成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上报。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加强与团体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做好采血事宜对接。

2.做好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

3.安排员工进行新一轮的上岗证培训考试。

4.迎接年底的各项工作考核。

六、县急救站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疫情相关隔离人员转运172人次,新冠疫苗接种点医疗保障36车次,其他政府性医疗保障9车次。

2.实现市、县级调度系统与省云急救平台互联互通,开通“浙里办”平台一健呼叫120功能。

3.组建疫情转运工作专班,急救驾驶员入驻隔离点,指定1辆负压救护车专运,实施闭环管理。

4.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培训工作。

5.完成全县各急救点第三季度院前急救质控检查考核。

6.开展“救在身边、党员先行”院前急救公众培训学习班两期。

7.完成救护车出入口地面和门禁系统的改造。

8.做好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

9.落实职工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疫情相关隔离人员转运和新冠疫苗接种点医疗保障、转运、救治等工作。

2.制定“倡导勤俭厉行节约”活动实施方案。

3.组织召开院前医疗急救质控中心工作会议,做好年度考核迎检。

4.做好站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5.开展一次“健康说事”活动。

局机关各科室

一、办公室(安全监管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牵头完成市卫健委共同富裕调研相关工作。

2.完成2021年度卫生健康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初稿。

3.印发《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整改方案》,修订《关于开展“倡导勤俭 厉行节约”专项行动的通知》《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推进“象有健康”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4.完成“健康村镇”“牧海急救圈”等信息稿撰写上报,“健康村镇”信息得到省政府分管副省长肯定批示。

5.梳理汇总年度重点工作7张任务清单,梳理上报2022年县民生实事项目、市民生实事项目、共同富裕实践案例等。

6.完成平安三率检查、省平安县城创建暗访,配合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检查工作。

7.完成28家医疗卫生单位光伏信息调查排摸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筹备市卫健委调研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健康促进县省级评审相关工作。

2.汇总上报各条线年度工作总结和思路。

3.撰写上报“降本增效”“智慧卫监”等政务信息。

4.继续完善浙政钉掌上办公平台。

5.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专项督查。

6.开展全系统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垃圾分类典范创建验收相关工作。

7.做好局机关固定资产梳理工作。

8.完成全系统2022年报刊征订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信息采集攻坚行动部署,完成29家事业单位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2.完成局机关干部第三季度季考评工作;完成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完成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8年以上人员浮动工资转固定工作;完善公务员职级晋升申报资料。

3.与县委编办、人社局对接做好2022年度人才引进指标审批、公告发布等有关工作。

4.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健康说事”工作制度的通知》。

5.完成全系统“学党史庆百年·迎国庆抒感怀”书法漫笔专题学习评比活动。

6.组织局机关退休老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7.做好全系统党员发展审批,指导各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8.根据县人大关于县乡两级换届工作要求,做好换届前选民信息录入浙江省选民登记应用系统等基础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组织做好11月11日赴宁波大学招聘医学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工作。

2.做好宁波市卫生健康第二期青年技术骨干人才选拔培养对象申报工作;做好宁波市百名创新人才推荐工作。

3.做好第三季度“好干部、好团队”推荐工作。

4.做好局机关和卫生监督所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工作。

5.做好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6.做好卫生监督所招录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7.组织局机关在职及退休干部健康体检。

8.做好2021年度新引进人才的奖励补助申请认定工作。

9.继续做好“机关党建品牌展示”材料准备工作,迎接11月下旬评选会比赛。

10.继续做好“浙江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

11.继续做好全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12.组织举办“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报告会”。

13.制定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新时代基层干部推动共同富裕主题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14.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和3-11岁子女未接种疫苗情况汇总上报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审计监察室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 开展信访工作。10月共收到浙里办转入的信访件37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0件。其中疫情防控问题8件,医院管理及服务16件,公共卫生5件。开展信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信访人江雪娟进行慰问、沟通。1-10月共办理浙里访平台转入信访件59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近100%,其中一健集团219件(132件),台健集团57件(25件),中医集团79件(26件)。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海曙二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审计工作进行巡查。开展酒驾醉驾专项督查,十九大以来共有1人因酒驾问题被处理。

3.督查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工作。督促3家县级医院按期完成省级指标评价系统的资料上传工作,督促其他分院(院区)按照指标评价体系开展清廉医院的资料收集和制度完善工作。

4.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完成2019-2021年9名受处理人员回访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林国文吸毒问题的调查工作;开展新桥分院有关问题的调查整改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完成信访件办理。

2.完成老年医院原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开展2021年清廉医院建设评审工作。

4.完成医疗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行动。

5.完成2021年局对下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四、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日常行政审批共179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共49件,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共103件,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共12件,放射诊疗许可2件,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2件,医疗广告审查1件,职业卫生危害项目申报10件。

2.完成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待查的3件行政许可、3件行政处罚和1件行政强制案卷。

3.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并及时整理上报相关台账资料。

4.完成新进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局机关1人、卫生监督所7人均通过考试。

5.完成行政执法证的统一换证工作,完成率100%。

6.做好泗洲头镇朱云飞对我局因未及时回复信息公开事件向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及对接工作。

7.组织召开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

8.梳理未进驻中心事项清单及汇总未进驻理由并上报。

9.完善浙江政务网事项库中依申请事项的服务指南。

10.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年底考核内容。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11月份的日常行政审批工作。

2.继续做好朱云飞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及对接工作。

3.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4.继续做好市县相关考核内容的查漏补缺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22年部门预算初步对接工作。

2.完成报损资产及50万元以上报废资产申报工作。

3.完成住院医师规培、爱国卫生、医生子女等项目资金拨付相应工作。

4.接待完成市财政关于基层卫生院运行调研和人大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调查。

5.处理2021年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经费。

6.完成国家、省、市、县各级基建项目相关平台资料及信息上报及中医集团分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地方专项债申报工作。

7.基建项目完成情况: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完成基础底板浇筑工程;丹东社区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开工实施;贤庠分院扩建工程综合楼、门诊楼完成二层内外墙粉刷,配电房和门卫完成内外墙粉刷,通过中期质检;台胞医院总院感染楼新建工程完成二次结构粉刷工程、完成电梯招标采购;卫校操场改造项目完成竣工结算;鹤浦分院CT室及辅助用房扩建工程开工实施。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对接落实及二上申报工作。

2.完成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健康集团绩效考评中财务线相关考核工作。

3. 继续做好剩余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4. 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具体进程及实施计划上报主要是国债资金的项目实施进程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5.基建项目完成情况:计划完成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地下室一层底板浇筑完成,支撑梁开始拆除;丹东社区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建筑拆除并隔墙,给排水消防安装;做好贤庠分院扩建工程开始外墙油漆、内部装修工程;台胞医院感染楼新建工程完成抹灰工程和屋面工程,开始安装工程,争取完成智能化及中央空调招标采购;完成卫校操场改造项目网上三价备案及财政结算备案;完成鹤浦卫生院CT室及辅助用房扩建工程完成桩基工程。

六、公共卫生科(应急办)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10月份排摸新冠疫情涉疫来(返)象人员1962人,核实在象713人,落实集中隔离128人,其中密接和次密接39人,中高风险来象89人;日常健康监测209人,健康监测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网格管控。完成社工考试、成人高考等防疫保障;及时处置聚集性疫情、食源性疾病等工作。处置应急警情10起。

2.截至11月7日,完成18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9275人(31.92%);安排接种专场,完成3-11周岁人群新冠疫苗第一针接种 32180剂次(74.05%)。完成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3.79万剂(100%)。完成疑似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和答复5例。

3.完成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问卷及FIT筛查8559人(105.9%),肠镜检查466例(116.5%),发现高危及癌前病变113例。完成海岛地区免费肺癌筛查750例(75%),医疗机构机会性肺癌筛查885例(88.5%)。累计开展慢阻肺筛查6458人,肺功能检测5271人,确诊836人并纳入慢阻肺社区随访管理。

4.应急处置精神障碍患者2人,危险性评估3级;开展中小学生“心理画”主题比赛,评选优秀作品70幅。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五场;制作下发青少年心理健康折页4类12000份;开展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社区健康教育4场。

5.1-10月份,累计职业健康体检907人次,服务企业59家。完成35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网报。完成96家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专项执法工作。完成市对县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考核。

6.完成高塘、大徐两家分院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调研。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及秋冬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2.完成3-11周岁儿童新冠疫苗第一针剂接种和重点人群加强针接种阶段性任务;

3.完成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调研及报告;

4.做好年度考核前期工作对接。

七、医政与中医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配合市卫健委完成对海曙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2.组织院感质控组专家对全县民营医院、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进行院感督查指导工作。

3.完成8项市级科研课题上报工作。

4.完成隔离点省级督导检查工作,组建东海明珠酒店隔离点。

5.完成第七周期医师定期考试网上报名及审核等工作。

6.配合市卫健委完成宁波市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工作单位材料上报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隔离点管理工作。

2.做好第七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理论测评工作。

3.完成院前急救上岗证,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抗菌药物,麻精药品处方权等培训工作。

4.完成2019-2021年度乡村医生培训及定期考核信息审核工作。

5.开展全县2021下半年相关质控检查工作。

6.落实社区护士培训招生工作。

八、基层卫生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启动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

2.顺利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省级评审。

3.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4.完成家庭医生技能竞赛比武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开展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3.做好基层特色专科市级评审准备工作。

4.推进基层分院标化工作当量法内部绩效分配机制。

九、老龄妇幼健康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推进“出生一件事”掌办率和掌上联办率,9月掌办率已达96.6%,掌上联办率为48.6%。

2.完成10月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民生实事工程,并对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进行规范化督查。

3.完成对全县助产机构妇幼健康和生长发育质控督查。

4.审核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医药费报销单5起。

5.完成前三季度《全国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表》和《医养结合机构信息表》汇总填报工作。

6.完成“敬老月”系列活动事项,举办“宁波市庆祝全国第九个老年节暨老年健康‘两防’主题宣教活动”,下发《象山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转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镇乡(街道)老龄委开展“温暖重阳”走访慰问送温暖志愿服务等活动。

7.完成上报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参训对象信息表、参加宁波市老年人跌倒综合干预和规范管理技术培训的人员信息表。

8.完成上报二级医疗机构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和自评及初评表,实地督查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和县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并结合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进行评分。

9.完成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并整理反馈意见。

10.做好老年电视大学日常工作,宣传“敬老月”健康养老知识。

11.初步拟定象山县老年失智症防治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方案。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城乡妇女“两癌”筛查规范化督查工作。

2.召开妇幼健康和生长发育质控会议。

3.继续推进家庭养育示范点建设工作。

4.做好“敬老月”期间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乡(街道)老龄委的敬老活动汇总及总结,并上报市里。

5.做好我县一级医疗机构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

6.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干预工作。

7.做好2021年老年失智症筛查工作,启动老年人失智症防治服项目市级试点工作。

8.完成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文件的发文。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市民生实事项目婴幼儿照护站点设置。

2.指导基层做好母婴室升级改造登记工作并组织抽查。

3.做好托育民生实事智慧智查系统数据采集报送工作。

4.完成托育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的编制。

5.完成2021年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农独女户父母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奖励资金发放。

6.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自查专项行动并查漏补缺。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完成全县200个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对象的调查。

2.组织乡镇参加全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业务培训。

3.对2021年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资料审核、归档。

4.做好出生人口信息核查比对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5.对重点母婴室和婴幼儿照护站点进行指导检查。

十一、宣传教育科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政务新媒体:微信(订阅号10条,服务号12条)、抖音(3条)、微博(7条)。

2.网络舆情(县民声回应系统16件:投诉15件,咨询1件)。

3.信息报道:市级及以上录用信息7条。

4.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全国典范文明城市创建交叉检查。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微信、微博、抖音推送。

2.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3.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4.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5.参加全县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赛。

6.做好报刊杂志征订工作。

十二、计划生育协会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21年度全县独生子女关怀对象资料的收集。

2.完成2022年计生特殊家庭保险名单排摸。

3.完成石浦、西周镇部分特殊家庭秋季运动会。

4.完成县“暖心家园”西周分点的选址。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青春期健康师资培训一期。

2.完成2021年度全县生育关怀名单上报。

3.完成2022年度特殊计生家庭保险。

4.完成2022年度有关杂志的征订。

十三、健康促进与评估中心(退休干部职工活动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大徐镇、高塘岛乡、晓塘乡代表创国卫的10个乡镇顺利通过宁波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C级评估。

2.督导新桥镇等5个乡镇完善创国卫各项工作,随时准备迎接省级暗访。

3.督促墙头等5个第一批国卫创建乡镇完成省级暗访问题整改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秋季灭鼠活动,继续开展灭蚊蝇、灭蟑等活动。

5.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资料报送和督查任务。

6.完成健康象山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方案、汇报材料、会务等工作。

7.完成健康浙江考核部署暨健康浙江行动培训会相关工作。

8.完成“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大礼堂”优秀案例撰写。

9.按照市卫健委要求,配合市电视台完成健康宁波专题片拍摄。

10.落实开展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和退休干部职工活动中心10月份各项活动。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新桥镇等5个乡镇省级暗访。

2.接市爱卫办任务赴奉化开展乡镇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评估。

3.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学校铜牌单位评审。

4.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5.做好健康促进县省级评审迎检工作。

6.做好2021年健康浙江考核自评工作。

十四、医疗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 完成县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1-8月公立医院医疗重点任务和医共体主要指标,完成各职能科室走访和调研,针对医改的医疗服务占比和百元医疗服务收入的医疗支出指标和医共体向下转诊和联合门诊、联合病房建设两项指标进行深入交流,两家医疗健康集团完成指标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三家集团联合病房因人员紧张仍存在难度。

2.完成1-9月份公立医院医疗重点任务和医共体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和通报。

3.在大徐分院组织开展健共体113X团队建设座谈会。

4.配合召开全县健康象山、医改工作、中医药工作会议。

5.配合完成疫情防控督查。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跟踪医改主要任务和医共体相关指标。

2.开展医共体、健共体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台账资料收集。

3.积极谋划2022年度医疗卫生改革工作重点。

十五、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指数评价标准填报工作。

2.完成象山县智慧妇幼健康管理系统招投标。

3.完成全系统互联网出口转为政务网切换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推进象山县智慧妇幼健康管理系统建设实施。

2.推进“浙里办”推广应用。

3.完成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