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陈峰 |
机构职能 |
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公共就业管理服务。 (二)组织实施创业指导和服务,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三)承担校企合作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管理服务。 (四)承办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和稽核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稽查工作,承担就业失业监测统计。 (五)完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间:8:30-11:30,14:00-17:30,冬令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
0574-89387461 |
机构地址 |
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六楼(象山县天安路9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