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林辉挺 |
机构职能 |
象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 (三)依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处理。按管辖权限承担全县重大劳动保障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完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间:8:30-11:30,14:00-17:30,冬令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
0574-89387450 |
机构地址 |
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六楼(象山县天安路9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