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关于象山县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关于象山县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深化“千万工程”,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象山,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52号)要求,现就象山县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推进象山半岛美丽大花园建设,加紧对接“亚运时代”“湾区时代”“高速时代”发展机遇,主动融入“大花园”“大湾区”“大通道”建设,按照以人为本、融合发展、统筹兼顾、彰显特色、改革统领、久久为功的原则,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着眼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努力建设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美丽城镇,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浙江提供象山样板。
二、主要目标
全县除中心城区外的16个镇乡(街道),以建成区为重点,兼顾辖区全域,统筹推进城、镇、村三级联动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全面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到2020年,在16个小城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3个左右小城镇率先达到美丽城镇样板要求。到2022年,7个左右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样板要求,其他小城镇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初步构建以小城镇政府驻地为中心,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初步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使得美丽城镇成为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载体。到2035年,美丽城镇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县小城镇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施提升行动,实现功能便民环境美
1.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台整治和“三改一拆”行动,持续整治环境卫生、城镇秩序和乡容镇貌。积极打造美丽村庄、美丽走廊、美丽河湖、美丽农田、美丽园区、美丽牧场、美丽庭院、美丽村居、美丽民宿等,建设园林城镇、森林城镇、森林乡村。
2.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倡导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TOD模式),积极推进各类公共交通方式“零换乘”接驳,优化路网结构和交通组织,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近距离慢行交通网,建设智能交通系统,优化城乡客运一体化,构建外联内畅、便捷有序的交通体系。发展水陆和海陆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公路。
3.推进市政设施网络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统筹各类市政管线敷设,注重停车设施配建。强化“地上地下”协同,减少“马路拉链”问题。全面提升供水水质,保障供水安全。大力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全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加强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建设。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升生态治水能力。推进“厕所革命”,改造提升农村厕所、旅游厕所。加强防台防洪排涝能力建设,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完善应急避灾设施。
4.提升城镇数字化水平。坚持多用数据、少用资源,加快网络设施数字化迭代,积极推广民生领域服务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城镇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大脑”向小城镇延伸。大力推进城镇5G网络建设,提高4K/8K超高清承载能力,推广智慧广电建设。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推进平安乡村、智安小区建设和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
(二)实施服务提升行动,实现共享乐民生活美
1.提升住房建设水平。有序开展镇中村、镇郊村改造。大力提升住房市场供给品质,优化选址与空间布局,促进住房供需平衡、职住就近平衡。加强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推进“坡地村”建设,强化风貌管控,打造地方传统风貌建筑。加强建筑科技创新与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
2.加大优质商贸文体设施供给。优化城镇商贸服务功能,建设商贸综合设施,传承创新老字号,培育发展新零售,打造商贸特色街,推进放心餐饮单位建设。依托市场化手段,大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加快实现“342”目标,乡镇所在地市场均达到省文明规范市场一星级以上标准;样板乡镇的市场应达到省文明规范市场二星级以上标准;乡镇应组建管理团队或聘请专业化管理团队进行市场管理,提升发展专业市场。培育和引进品牌连锁超市,完善图书馆、社区文化家园、文体综合服务中心、非遗传习所、电影放映点、绿道、体育场馆等公共文体设施。综合区域特色,发展特色运动休闲小镇、体育服务综合体、非遗主题小镇、文化创意街区等。
3.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强化急救、全科、儿科、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管理,优化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实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达标升级。加强跨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探索扩大异地就医医疗费直接结算范围。积极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4.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乡镇、海岛学校与中心城区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教育均等化。加快构建城乡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倡导终身学习新风尚。
5.加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加大政府支持带动社会力量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倡导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康养服务。鼓励家政、护理等机构进社区。
(三)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实现兴业富民产业美
1.整治提升“低散乱”。依法依规整治以“四无”为重点的“低散乱”企业或作坊,强化市场倒逼,引导农村地区的企业或作坊区域集聚化、生产清洁化、管理规范化。
2.搭建主平台。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推进镇(乡)域产业集聚,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隐形冠军”。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激励与倒逼机制,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引导特色企业入园集聚。改造利用旧厂房、旧仓库等,打造集群化和规模化产业发展新空间。培育新型农创客,发展民宿经济,建设特色农业乡镇、现代农业园区。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和特色小镇建设。
3.培育新业态。聚焦“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以“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为特色,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强化产镇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提高现代农渔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发展农村新型电子商务。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乡贤回归创业。
(四)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实现魅力亲民人文美
1.彰显人文特色。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维护好城镇格局、街巷肌理和传统建筑风貌。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保护古遗址,整饬老街区,修缮老建筑,改造老厂房,利用一批传统村落,培育一批乡土工匠,延续历史文脉。加强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传承,推进地名文化保护,展示人文内涵。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实现常住人口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体现人文关怀。
2.推进有机更新。实施城镇有机更新行动,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推进城镇物质更新与功能更新,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注重整体风貌设计,建设一批建筑精品,塑造具有传统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特色风貌。以绿道等慢行通道为主线,串联整合各类开敞空间,打造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优美环境。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现代生活服务业。大力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秩序,打造城区美丽外围组团。引导建设功能复合、便民惠民的邻里中心,加快构建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镇村生活圈体系。有条件的乡镇探索未来社区建设试点。
3.强化文旅融合。推动文化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住宿提挡升级,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丰富多元的精品民宿、农家乐。注重镇景融合,积极打造景区镇,鼓励建设旅游风情小镇。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景区景点导览图。推进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智慧旅游建设,全面实现通讯信号、WIFI全覆盖。建设旅游集散中心与小镇客厅,完善多层次、广范围、智能化的旅游服务设施。发展月光经济,打造特色夜市街区,构筑精品夜市品牌。打造一批文旅体验项目,推广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游玩休闲。
(五)实施治理提升行动,实现善治为民治理美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管控为重点,制定实施小城镇环境风貌长效管控标准。加强县域统筹,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参照执行《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
2.全面提升公民素养。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建立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实践站、实践点。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以WE志愿服务为平台,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大力实施“文明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村文明示范线、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提升人民精神风貌,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3.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徐经验”,深化“村民说事”、农村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深入开展“清廉村居”“民主法治村”创建,以党建为引领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深化“一中心四平台”全科网格建设,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站所建设,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象山县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范畴,成立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要成员单位选派精干力量,参与集中办公。原小城镇综合整治办取消,职能并入美丽城镇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供给和宣传发动,组织编制县域行动方案暨“一镇一方案”,明确创建类型及时序,并督促指导加快启动建设。
(二)构建技术支撑。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清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的功能、地位与作用,注重特色发展,推进重要街区、重要地段设计全覆盖。对照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和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引进优秀设计团队参与方案设计,建立技术专家服务机制,完善驻镇规划师制度,探索艺术家联镇机制,以乡镇为单位推行美丽城镇建设首席设计师制度。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美丽城镇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各类建设资金,给予创建完成的乡镇一定的资金补助,用活用足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美丽城镇建设。依法创新各类金融服务,在稳控债务前提下,积极加大投入,扶持美丽城镇发展。
(四)聚力改革创新。建立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库,形成以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为主的用地保障机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倾斜,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优先保障美丽城镇建设项目,探索建立与亩均挂钩的用地指标差异化分配机制。加快人口集聚,实施鼓励性的落户政策。全面落实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用地政策。采取撤村改居、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等方式,整合美丽城镇发展空间,促进资源要素集聚。美丽城镇建设过程中,要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一对一”代办服务。
(五)营造建设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美丽城镇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及实现路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城镇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发动群众,实现共建共享。坚持把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贯穿美丽城镇建设全过程,真正让群众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及时总结宣传美丽城镇建设中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最大限度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的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