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有关部门:
《象山县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象山县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宁波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切实提升我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资源节约和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美丽象山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到2020年底,构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发展新体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7%以上;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8%以上。
到2021年底,形成链条相对完善、回收转运体系健全、产品附加值高、产业集聚发展的新格局,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各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9%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1.妥善抓好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填报。要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数,以镇乡(街道)、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单元,加强督导培训,各地要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于2020年10月底前登录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全过程综合监管平台(http://gf.Nbepb.gov.cn/,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填报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以及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自2021年起,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每年1月底前通过监管平台实时动态更新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有关信息。监管平台相关数据应实时对接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2.持续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应用。加强对平台填报数据的统计分析,全面掌握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以基本实现我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为目标,制订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计划及行业整治、项目准入、源头减量、执法监管等相关措施。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依法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二)全面开展源头减量
3.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业,纸制品业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以减少单位产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审核目标,鼓励和促进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化学原料与化学品制造行业、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为重点,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加大产业升级改造力度。加快减量化、再利用与再制造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共生与链接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强科技领域攻关。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工艺装备落后、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从严把关审批。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推进污泥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全县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年产污泥10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出厂污泥的含水率低于60%。
5.着力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延伸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废有色金属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台利用产业,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到2021年,培育一批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重点企业,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效化、集约化发展。
(三)全面开展能力建设
6.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切实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一般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的原则,结合辖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业、利用、处置现状分析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制定利用处置项目建设计划。结合生活垃圾应急填埋、飞灰填埋处置需求,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项目。在满足生活垃圾处置,且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鼓励与生活垃圾性状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共享能力资源。到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县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我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
7.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体系。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规范、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集中收运方案,培育专业化服务队伍,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服务体系,2020年9月底前确定依托单位名单。鼓励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开展延伸服务,或与第三方专业服务单位合作,帮助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包装、暂存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措施。到2021年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基本覆盖全县镇乡(街道)以上工业园区和汽修、科研等行业。
8.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贮存场所,安全分类存放。建设石浦镇、西周镇、经济开发区、影视城等4个工业固体废物分拣中心,争取尽早投入使用,并出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和分类指导性意见,制订可焚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负面清单,建立环保负责考核、城管和开发区负责收运转运、镇乡(街道)和开发区负责设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拣中心的处理制度。加快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专业化服务体系,2020年底前启动统一收运工作。鼓励依托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完善相对独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
9.拓展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开展象山设立危险固体废物处理点可行性研究,推动经营单位在各地设立预处理工作试点,鼓励经营单位通过自行或与第三方授权合作建设具备实验分析及预处理能力的预处理点,建立收运处置一体化的工作模式。
(四)全面开展监督管理
10.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并通过监管平台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制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工作,对贮存时间超过一年以及贮存时间未超一年但超过自身贮存能力的危险废物开展集中清零,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11.强化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监督管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整治提升,改造淘汰工艺水平落后、运行稳定性差、管理水平低下、长期低负荷运行、无法稳定达标的落后经营单位设施和产生企业自建设施。依法查处超范围超规模经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或无害化要求不达标的经营单位。鼓励技术先进、运营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整合资源,形成一批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1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配合市局强化工业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加大跨县运输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工业固体废物承运单位应使用监管平台,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并与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做好交接记录。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严防二次污染。
13.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金流环节管理。重点监督检查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鼓励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重点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审计。
14.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监管平台,对接省级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监管平台的应用。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产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的电子化。加快信息共享,生态环境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GPS轨迹图的实时比对,努力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运输、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要及时分析电子台账与纳税申报信息,对未如实进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及时追征环境保护税。
15.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将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环境监管作为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要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民参与,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强化网格化管理,督促镇乡(街道)组织人员加强环境巡查,对发生在当地的固废违法倾倒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行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税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环境违法处罚信息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依法追征环境保护税。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人员依法实施行业禁入,使具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大幅提升其环境违法成本、净化行业经营环境。加强对涉工业固体废物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推动建立部门互动、区域联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县级有关部门、镇乡(街道)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象山县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进等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县级部门、镇乡(街道)及管委会应明确主体计划、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员,保障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考核评价。要加强考核,通过检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动态督促落实各项任务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的宣传,积极体现阶段性成效和亮点工作,多渠道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积极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说明:本方案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两大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办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