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385/2021-114297
部门文件
县级政策
民政
2021-04-15
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
意见
主动公开
便签〔2021〕20号
为深入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实现我县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社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社区治理短板,高质量推进社区治理,到“十四五”末,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政府主导的多元共治、整体善治、有机智治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推动传统社区向未来社区迭代升级,使我县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社区治理能级更加提升,社区服务场景更加集成,社区环境更加优美,社区共治氛围更加和睦,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为“聚力一二五、奋力上台阶”,在宁波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中争先创优提供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 二、主要任务 立足我县社区治理实际,围绕推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品质社区、智慧社区”建设,实施“社区管理、社区环境、社区服务、社区智能”四大提升行动,细化行动项目,形成工作清单,强抓协调落实,全方位提升城市品质。 (一)实施社区管理提升行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1.完善社区治理组织架构。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理顺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的功能和职责,形成党组织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社会组织、物业企业和居民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和渠道,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多方联动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理顺管治、共治、自治多元机制的运作机理。要进一步巩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于一些必须交由社区协助的事项,要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相应的经费的职权。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加大对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帮助其理顺社区与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的工作关系,推进社区由忙事务向抓服务回归。社区要加强主体意识,把闲散在社区的代表委员、草根能人等优势资源组织起来,通过联席会议听取群众心声,打通居民诉求与政府决策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和发展与社区工作相适应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党员、干部、团员、少先队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共驻共建、互利多赢的共治格局。 2.加强社区“四治融合”。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合理划分服务管理范围和规模,规范推进城市社区居委会设立和优化调整,完善居委会内部治理结构,新建(撤并)社区原则上按照2500户左右规模设置。健全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搭建“居民会客厅”平台,规范协商议事程序,推行“居民说事+网格化+互联网”模式,增强社区开展民主协商的能力。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民主监督工作机制,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引导社区居民依法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推进社区公约、“四会说四风”和基层智治信息化系统共同发力,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融合。 3.深化“四社联动”。把社会组织的参与作为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的突破口,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持续推动“四社联动”作用发挥。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安家”计划,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引领、培育孵化、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和指导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施“活力迸发”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大力培育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实施“政策红利”释放计划,推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支持镇乡(街道)加大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的力度。 4.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深化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向社区延伸,不断强化网格走访、信息采集和社工包片联户,积极构建区域统筹、全域覆盖、科学规范、管理有序的网格化管理服务新体系。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和“智安小区”建设。健全受办一体的纠纷调处机制,深化“你点我调”制度,大力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运用,推进“互联网+”线上治理与线下治理有机融合。加强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为民工程,完善社区法律顾问“六个一”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开展城乡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城乡社区“共治善治法治”水平。加大社区矫正和刑释解矫人员帮教力度,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社区环境提升行动,推进美丽社区建设 5.全面改善社区环境。实施社区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大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社区秩序、公共空间、环境安全等专项提升行动,同步推进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和隐患整治,广泛发动居民群众、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协同参与,着力解决社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施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源头精准投放机制,全面推广居住小区“3+1”(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破袋投放)源头分类管理模式,切实提升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为重点,综合考虑房屋安全状况、小区区位、群众意愿等因素,通过综合整治、拆改结合等方式,不断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6.推进物业管理提档。切实加强党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破解住宅小区治理难题,推进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物业服务规范标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大优质物业企业扶持力度,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升级。鼓励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提升物业管理覆盖率。试点小区封闭式管理。深化执法进小区行动,完善执法清单进小区制度,全面整治住宅小区中的不文明行为和危及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强化执法监管,规范小区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 7.倡导社区文明风尚。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区公约、家规家训。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不断开辟和完善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最美象山人”典型事迹的选树培育和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发挥。深化“书香象山”建设,完善便民阅读公共设施网络,提升社区图书馆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提供特色阅读服务,让文化基因融入社区居民生活。扎实推进“促文明有礼、促整洁有序”活动,落实城市“文明啄木鸟”发现机制,全面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素质。深化“善行象山”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文体、环保、科技、法律等专业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志愿服务需求供给对接和资源联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接亚运做好志愿服务力量储备。 (三)实施社区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品质社区建设 8.优化社区规划布局。结合高质量规划未来社区建设,编制《象山县中心城区城市社区布局规划2021-2035》,科学规划社区空间和公共资源,加强地下空间整体规划和开发,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优化配置和布局。新建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含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未按标准配置社区配套用房的老社区由镇乡(街道)负责通过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驻区单位资源共享等方式三年内逐步解决到位。优化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体育等基本公共产品空间布局,推进优质公共服务均衡配置,构筑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新建社区公共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9.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社区服务机制,编制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网上政务大厅,推进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体教育、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精准。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动态指导目录,推动社区服务向精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实施社区公共服务“全域通办”模式,提升社区服务便捷化水平。依托商场、超市、24小时便利店等,叠加政务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逐步推动蔬菜、零售、家政、早餐等生活便民服务全覆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拓展服务内容,培育社区少儿托管服务。 10.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依托镇乡(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面建成社会工作站,有效整合社工机构、社工项目等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人文关怀、矛盾调处、社区矫正、特殊群体帮扶等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督导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社会工作督导培养计划,为城乡社区社会服务提供有力专业支撑。围绕教育培训、康养旅游、文化体育、休闲健身等生活服务领域,培育社区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开发社区闲余人力资源,倡导和促进居民开展互助式服务,形成主体多元、供给丰富、充满活力的社区服务结构。实施居民志愿服务行动,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探索“时间银行”等激励机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常态化参与居住地社区服务的制度,结合自身专业服务居民。 (四)实施社区智能提升行动,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11.建立智能化服务体系。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强城乡社区数字化、智能化科学规划,集约配置资源,积极推动数字化改革向社区治理延伸。依托城市大脑建设,注重社区治理、民生服务、公共安全等需求导向,打通小区感知端与互联网、公安网、政务网等网络渠道,确保相关数据接入社会数据中心。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负责、信息协同、共建共治的数字治理体系,构建社区管理端和居民参与端“两端协同”的数字治理模式,推动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系统性重构,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数字治理水平。 12.建设智能化治理平台。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政钉”等平台,建立数字化平台之间信息快速流转机制,融入“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升级,深化“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广社区档案台账信息一体台应用,拓展网络信息公共服务功能,开发居民信息、社区管家、百姓议事、民生指数、主动服务等应用模块,建设涵盖实有人口、房屋、单位和标准地址的统一地址库,为决策提供精准化数据支撑,为社区提供智能化治理工具,为居民提供便捷化参与渠道,逐步实现与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一门式”网上办理。 13.打造智能化服务场景。聚焦社区公共安全、特殊人群服务、服务事项办理、社区环境治理和居民线上参与等重点内容,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导向,以智能化安防体系和大数据汇集为支撑,以绣花功夫落实落细数字赋能,结合象山实际,探索开发应用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治理等未来九大场景,建立多元化、多层次、数字化的象山智慧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的能力和效率,形成具有象山辨识度的社区数字治理模式。 三、保障措施 14.加强统筹协同。健全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全县社区治理各项工作。明确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议社区治理的重大事项,加大在资金支持、项目开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共同推进社区治理。完善县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联系社区制度,每年确定一批社区治理创新项目,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镇乡(街道)要切实担负起社区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理顺社区工作的分管领导体制,明确统一责任科室,确保力量、措施和保障到位。 15.加大资金投入。社区经费按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两部分保障。社区工作经费按每千户每年5万元标准进行保障,户数超过3000户的社区,根据实际确定保障上限。社区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按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予以保障,不足部分由镇乡(街道)兜底。加强统筹社区建设相关经费和资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社区面貌改造、社区活动开展、社区品质提升等。镇乡(街道)要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保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有效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16.优化人才队伍。按社区实际管辖户数每350户配备1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其中1500户以下的社区应不少于6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合理处置长期借调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的编制问题,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借调备案制度。推进专职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建设,将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纳入县、镇乡(街道)人才储备库管理。组织参加省市社区工作领军人才评选,培养选树县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设置优秀社区工作人才专项评比奖励,重点表彰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激情。 17.严格督查考核。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间表、任务清单,制定评估考核标准,将社区治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发挥督查监督、推动工作,确保社区治理工作高质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