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象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象山县有关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象委法普〔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重要精神。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3.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工作要点,对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进行细致梳理,有针对性地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5.积极组织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6.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7.深入学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学习宣传责任制。

8.以“聚力一二五、奋力上台阶”行动为抓手,开展精准普法。深入宣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攻坚、“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民营企业以及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9.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制度,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在履行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开展多种形式以案释法活动。

10.组织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以上,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11.协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12.积极组织参加宁波市第四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和宣传活动。

13.各部门按照规定上报普法信息。司法、执法部门每季度至少被宁波普法网录用2篇信息;其他部门每季度至少被宁波普法网录用1篇信息。

14.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15.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疫情防控涉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

16.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17.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高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年发布以案释法案例不少于4个。

18.全年到各镇乡(街道)开展疾病防控知识讲座、宣传资料发放、现场解答等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