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检测规定

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GB2762中规定了除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以外的化学污染物限量要求。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62是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标准修订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科学合理设置污染物指标及限量

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国际上通常将常见的食品污染物在各种食品中的限量要求,统一制定公布为食品污染物限量通用标准。

附件: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