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53ylbz/2021-99783
部门文件
县级政策
医保类
2021-07-08
县医保局
县医保局
通知
主动公开
象医保〔2021〕6号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13号)要求,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宁波市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联合制订了《宁波市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宁波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医保发〔2021〕22号)予以转发,根据我县实际,就贯彻执行,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象山县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协调执法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组 长:贺 挺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岳忠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恩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倪海龙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陈忠祥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敏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灵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成 员:郑红伟 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科长 周 武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江薇蕾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 郎戴女 县财政局综合科(票据管理中心主任) 邱沿波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与中医科科长 翁君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联络员:应 洪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三级主任科员 方 杰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 江薇蕾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 郎戴女 县财政局综合科(票据管理中心主任) 邱沿波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与中医科科长 徐世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周宏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郑红伟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工作职责 县医保局履行牵头作用和主体责任,县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市级部门职责、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依法履职尽责,健全部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象山县医疗保障局 象山县公安局 象山县司法局 象山县财政局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