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5922 /2022-14682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来 源

县农业农村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农发〔2022〕37号

关于印发《象山县2022年农作物秸杆收储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发展服务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杆收储与综合利用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象山县2022年农作物秸杆收储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

象山县2022年农作物秸杆收储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利用,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农村环境改善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进一步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优化秸秆还田技术路线,提升还田质量;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收集、贮运、离田利用,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全量化利用水平。2022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7%以上,离田利用率达到22%,建立1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

二、工作内容

(一)高质量完成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为持续强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我县计划打造4家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到2022年底将建成首个市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为秸秆离田利用奠定基础。要因地制宜,科学选址,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秸秆收集、贮运,构建和完善区域秸秆收储供应网络,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

(二)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立足我县气候条件和耕作制度,继续推进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利用。积极引进秸秆利用量大、市场前景好、具有自我造血能力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扶持、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强化利益链接机制,促进柑橘种植主体、秸秆利用企业(组织)有效衔接,保障秸秆利用产业链畅通。

(三)扎实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工作。组织开展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统计,摸清资源底数与利用情况,分别在春花作物、早稻、晚稻收获后及时上报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利用量、利用水平台账数据,并完成《样本农户秸秆利用情况调查表》农户和所有秸秆利用企业调查数据的填报、审核和提交等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科学有效。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对开展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秸秆拾捆、收集、外运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元/吨的补贴。

市级财政对承担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的实施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补助,县财政原则上根据实际建设内容予以资金配套。

四、实施要求和程序

(一)秸秆打捆收集。秸秆打捆收集利用实施单位在开展具体秸秆收储工作时,须与服务对象签订收购合同,并完成针对秸秆打捆的服务农户名单、农户所在地、涉及水稻小麦等品种、农田面积、收集包数等原始作业数据,做好与秸秆利用企业的对接。

各镇乡(街道)要积极做好宣传培训、推广指导和实施建档等工作,严格核实、登记造册并公示秸秆补助的数量、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程序和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县耕肥总站对实施主体上报的资金结算明细单进行复核,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实施主体。

(二)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秸秆收储中心建设主体依据建设要求,落实建设用地,上报建设申请和建设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局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满后,由市、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成的专家组验收通过后,予以下拨补助资金。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考核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强化政策要素保障和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优化各地秸秆利用考核方案和目标任务,逐步加大对秸秆利用能力提升环节的考核力度,扎实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体系和能力建设。

(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市、县有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文件,整合优化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深入分析制约我县秸秆离田利用相关的收贮体系、用地、用电、运输、税收等问题,研究制定对策。

(三)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开展秸秆利用技术研究推广,总结县域整体推进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运行模式,凝练秸秆利用主推技术,并进行示范推广应用。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有关法规政策、秸秆利用途径和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及时总结秸秆利用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亮点和成效。

附件:1.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项目申报表.docx

2.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指标体系.docx

3.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标识牌和效果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