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81/2022-146507
工作进展
2022-11-24
县司法局
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象山县司法局针对乡村法治建设机制不完善、公民法治素养不高等难点堵点,积极探索新时期基层治理模式,出台《关于推行“村官说法”制度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村官说法”制度,聚焦效果评价、制度集成、角色转换,构建乡村法治化治理“尊、学、守、用、评”五位一体流程体系,全力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和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
“村官说法”的内涵主要是“尊、学、守、用、评”:村“两委”干部带头尊崇法治,健全村干部学法制度,并将他们纳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育工程的重点对象,将村民违法犯罪等纳入村(社)守法诚信档案,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调解、依法实施,再通过村民代表综合评判,倒逼干部改进作风。
“村官说法”制度先在墙头镇方家岙村、涂茨镇旭拱岙村、西周镇官山村、新桥镇黄公岙村等省级民主法治村及法治基础较好村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依托象山县首创的“村民说事”制度开展“村官说法”,将民主与法治相融合,是推广实施过程中的亮点。“事中有法”“法中有事”成为开展“两说”的着力点。“村言说法”制度丰富了法治内涵,构成了法治引领、德治辅助、自治实践的乡村治理模式,促进形成人人守法诚信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