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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576068/2022-146874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已处理露天焚烧案件10余起

最近是秋收季节的高峰期,农村居民在收获庄稼后为图省事随意在地里焚烧秸秆的现象就有所“抬头”。象山县综合执法部门发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打好秸秆禁烧“综合拳”。11月以来,丹东中队联合职能部门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次,处理露天焚烧行为10余起。

11月20日,丹东中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电话,称保集蓝郡附近空地有人在焚烧,烟雾很大,影响环境。在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焚烧现场,空地里村民正在焚烧枯草,现场浓烟滚滚。为保障周边居民的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制止,并与当事人一起找来灭火工具将火扑灭。

“近来,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事件时有发生,我们这一周就发现并处理了4起。”丹东中队执法负责人介绍,部分住户在打理自家田地的时候,会将秸秆、杂草聚集成堆并进行焚烧,这样省时省力,但是却存在污染环境的弊端,稍有不慎还可能引发火灾。

综合执法部门提醒广大群众,下阶段将继续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早发现、早制止、多教育”的原则,加大巡查力度。对私自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相关规定,对违法者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