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丹西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丹西街道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靠拢,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丹西街道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以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及成效

一是规范完善合法性审查体系架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推进街道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以及《象山县关于推进街道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街道明确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丹西司法所承担具体审查职能,法律顾问配合参与合法性审查,明确合法性审查清单,对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出具审查整改意见书。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建设效能。2021年街道根据《丹西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制度》内容,继续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街道法治建设,并继续由宁波振兴法律服务所邵利民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街道2021年《合法性审查工作登记表》登记合同223份,明确记录承办部门人员、合同名称、提交时间、签订方、标的等信息,无积累未送审未审查合同,司法所备案问题合同18份,法律顾问出具意见书5份。2021年对重大行政决策“丹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项目”相关协议及法律政策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2份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三是形成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归档闭环。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丹西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1年街道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项目为“丹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项目”,由街道党政办负责实施,依据《浙江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浙委办发〔2020〕23号)文件执行,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党委同意、向社会公布等程序要求,计划于2021年底完成建设,决策目录形成正式文件,在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

四是完善政务平台法治信息公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2.0智慧大厅”建设要求,完善便民服务窗口高拍仪、平板电脑等设施配备,落实权力事项服务清单梳理,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保障权力事项办件朝统一归口、数字化发展方向靠拢。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更新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渠道、救济渠道等公示情况,2021年街道主动在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9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96条,微博推送信息72条,共计公开政府信息637条;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都以纸质表格形式递送至街道办事处,告知书经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按申请人要求形式送达。

五是保证执法队伍持证率保持高占比。为保证街道执法力量维持高占比,2021年严格落实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工作,依照政务公开要求公示2021年街道执法证持有人员名单及证件号,根据《象山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的通知》对新报考人员在编身份证明、证件照、岗位情况说明、签名等内容进行补完,平台信息完整度达到100%,通过培训,共有2人通过考试取得新证,2021年街道有执法证持有人员34人,占比94%,丹西城管中队执法人员10人,执法证持有率100%,应急管理所有执法证持有人员3人,达到占比要求。

六是深入做好基层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疑难纠纷案件调解,意外事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今年街道各级调委会成功调解矛盾纠纷703起,涉案金额达到1976.32万元,其中涉及死亡的重大矛盾纠纷7起,损害赔偿纠纷203起,各村、社区结合“村民说事”“警民说事”制度,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共有407起矛盾纠纷在村、社区及时化解,由于多方合作、排查到位、措施得力,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上访、自杀等激化案件,无违法调解及协议被法院撤销情况发生。

七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六进”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防控疫情、法治政府建设、民法典一周年等活动开展工作,建成丹西街道北门村民法典主题公园,建立北门、西港等5个市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悬挂横幅、外放喇叭、分发传单、公示公告、公众号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力求通过法治宣传手段,保障街道重点工作平稳推进。4至5月连续开展反诈宣传进企业、无诈一条街成立活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反诈宣传志愿者。12月,我们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先后开展“12·4”宪法入宗教、法治象山建设、机关干部“两法一条例”等宣传活动。

八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制度保障社会稳定。认真学习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奖惩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全面走访排摸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累计走访、谈话178人次,确保生产生活在管在控。通过丰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内容,提升学习积极性,增强法律意识。2021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4名,累计解除27名,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28人次,目前34名服刑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九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按照“统一进驻、规范设置、定期值班”的要求建设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每周定期值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业务之间的合作,回答前来咨询群众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引导协商调解处理。2021年收到法律咨询共23起,其中18起均引导调解处理解决,指导法律顾问加强宣传,参与街道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法律顾问帮助街道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3件。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不足及原因

1、街道缺少本级合法性审查力量,合同、文件等审查时间存在滞后性,影响合同执行效率,当前合法性审查仍以传统纸质模式送审,在时空操作上仍有一定局限性。

2、在审查出现错别字或条款勾选错误等简单情况,能够通过纸面直接修改或电话联系拟稿人的方式告知,若涉法内容更为专业,有时需要党政办或司法所干部二次转达,在非审查人直接传达的情况下可能出错。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1年3月1日,在街道501会议室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街道党群副书记吴贤委从发挥党群领导核心作用、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汇报。从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队伍建设、依法决策、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审查、推行“三项制度”、行政争议化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对2021年工作方向进行部署。

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至少4次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2021年涉法内容主要包括浙江省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宁波地方性法规学习、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学习等内容。

党政主要负责人紧密结合法治象山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突出问题及履职情况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存在困难、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汇报,提出要加强对本地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班子成员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报告。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每年定时在政府网页平台公开上一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公开上一年法治工作总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促成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地。完善合法性审查各个流程,针对每份问题合同出具审查意见书,落实法律顾问定期到街道坐班制度,集中处理一批法律疑难问题,规范档案收集,保证每次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据可循。

二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依照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规范,执行必要程序,确定决策项目,提交党政班子会议讨论,落实清单公示、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必要程序,

三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街道持证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执法、安全检查、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能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办法、规程》等。

四是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落实各项基层治理制度,指导做好村(社区)调解员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工作,突出对涉访涉诉、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继续加大到村、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机关干部的法治观念。

五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法律顾问一体化机制,以“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推进和谐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