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试行)》与《象山县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象教〔2019〕36号)要求,现就2022年上半年全县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通知如下:
一、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各校要把组织安排研学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形成教学常规。根据本校年度计划制定本校研学和劳动教育工作规程、学年计划, 选择研学教育主题活动方案和劳动教育课程,各校对学生参加研学教育情况及成绩要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有机融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学校和基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实现研学教育工作有序进行,如期完成2021年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和基地要将疫情防控要求延续到研学实践工作当中,以年级为单位,错时错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参加研学的学生需持甬行证或甬行码(绿码),且前14天未离开过宁波,研学期间发生发热等突发事件, 按校内发热流程处置。
三、活动组织实施
1.2022年上半年开展研学教育对象为小学4、5、6年级,初中1、2年级,高中1、2年级。小学1、2、3年级,初中3年级,可参照上述年级,在学生自愿原则下由学校组织研学旅行。原则上小学生安排在县内,初高中学生可以在全大市范围内参加研学活动,象山县内开展研学旅行承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有研学资质的营地基地,象山县外宁波市内开展研学旅行承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有研学资质的营地基地。
2.初中二年级与小学五年级分别在象山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茅洋)和中国渔文化艺术村(石浦东门)参加研学活动。时段为2022年3月中旬至2022年6月上旬,每生参加研学时间不少于2.5天,中国渔文化艺术村(东门、茅洋)两个研学基地要主动对接相关学校,细化工作安排,做好服务工作,全面展示研学基地的服务品质。
3.其他年段按照要求可以与县市内其他研学基地、营地自行联系商定安排研学活动及经费等。
4.承接基地必须选择信誉好、管理规范的正规客运公司,使用其提供的符合相关法规的车辆接送学生。运输公司须保证用于接送的车辆车况良好(有营运证、年检年审合格证、保险单,包括交强险等),驾驶员有驾驶证且符合准驾车型。基地要加强与运输公司、学校的联系,确保按时、安全接送。学校要在自愿原则下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根据规定做好学生外出审批(茅洋、东门基地已做好统一审批工作)。
四、经费筹措
经县物价部门核准,参加象山县研学课程材料、食宿、交通费共计360元(不含东门、茅洋基地到其他基地去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参加县内外其他基地、营地研学活动的费用由学校与接待方共同协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减免政策,每期减免360元,低于360元的按实减免。
1.象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郑 锋 13968388590 688590 王雄雄 689357
2.象山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茅洋)
联系人:朱安定 13566377427 687427 anding3345@163.com
3.中国渔文化艺术村(石浦东门)
联系人:邵胜忠 13968373993 693996 1396837399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