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53/2022-87954
县政府文件
县级政策
政务公开
2022-04-01
县政府办公室
县府办
通知
主动公开
象政发〔2022〕10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象山县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象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象山县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聚力一二五,走好共富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结合象山实际,加速推进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象山县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对表碳达峰碳中和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四大攻坚行动,推动象山制造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象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劲动力。 二、实施目标 到2023年,全县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25万元,规上亩均增加值达到120万元,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4万元/人,制造业增加值率达到20%。全县累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60家,整治提升企业240家,盘活低效工业用地1000亩,累计腾出用能3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7.8万吨;规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突破2.3%,形成比较完整的产学研用融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累计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70项以上,完成制造业投资200亿元,年均增长10%;新增星级绿色工厂60家,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取得明显提升。 到2025年,全县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5万元,规上亩均增加值达到150万元,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8万元/人,制造业增加值率达到25%。通过深化实施四大攻坚行动,全县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家,整治提升企业400家,盘活低效工业用地3000亩,累计腾出用能5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13.1万吨;规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突破2.5%;累计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120个以上,完成制造业投资360亿元;新增星级绿色工厂100家,形成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特色明显、创新动力强劲、要素资源集约、管理服务高效的现代工业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全面排摸高耗低效企业,根据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结合“亩均论英雄”改革和第三次国土空间调查,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以规上制造业企业和实际用地3亩以上规下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全面梳理排查,摸清企业实际用地、用能情况,建立《高耗低效企业清单》,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等方式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镇乡(街道),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为具体实施主体,下同]。充分运用环保、安全、质量、能源“四把尺子”,对高耗低效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分类整治。积极探索推进各镇乡(街道)、园区平台与高耗低效企业签订产业履约监管协议,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要按照监管协议依法处置。实施“一企一对策一协议”,对标提升,达标销号(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积极应对碳达峰碳中和等要求,计划每年实施10项以上节能减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示范创建,建立分级分层绿色工厂的星级创建机制。到2025年完成三星级以上绿色工厂创建100家,重点用能企业实现绿色工厂评价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各镇乡(街道),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 2.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项目分类管理,依法整治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建立准入科学评价机制,以技术、能耗、排放等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性为标准,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标行业能耗、排放等标准,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争创行业绿色制造标杆。对能耗、排放高于行业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落实差别化用电、用水、用气政策,倒逼企业改造提升。对新上项目,落实能耗、排放等量或减量平衡置换方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县经信局)。 3.整治低效工业用地。结合全县开发区整合提升实施方案、县“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三区两线”工业空间管控体系,避免土地资源低效使用。全面摸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和“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土地,进行动态跟踪和监督落实。开展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处置,鼓励企业通过“零土地”技改、整治提升改造等方式提高容积率和产出水平。深化“标准地”改革,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投资监管协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 4.提升产业发展平台。充分结合象山经济开发区、浙台经贸合作区整合提升工作,高标准编制实施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积极规划建设提升5个重点产业园,推动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按照小微企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进行分类处置,到2025年,力争创建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10个,其中五星级1个、四星级2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5.建强产业创新平台。整合优化37°湾—象山科创中心,打造集高端人才荟萃、初创项目孵化、创新资源集聚于一体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到2025年,累计引进孵化科技项目70个,累计开展创业服务活动150场次。构建“一链一院所”产业支撑体系,加快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南方中心“一园三平台”建设和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推动中国电科院创新分中心实体化运作,引导浙江理工大学象山针织研究院搭建针织面料检测公共平台,发挥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科技智库作用,推动上海海洋大学象山技术转移中心落地建设。到2025年,力争集聚研发创新人才总数突破500人,打造2个国家级平台。实施企业研发创新引导计划,完善省、市、县三级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梯级培育库,重点加强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布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到2025年,力争基本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全覆盖,累计建成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50家、市级以上企业研究院10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6.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重点产业创新提效行动,围绕临港装备、汽模配、功能材料、海洋生物等九大产业链,加大科技项目培育扶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承接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任务,独立或联合高校院所集中攻克一批强链、补链、延链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优势产业链向中高端跃升。到2025年,力争在重点产业领域突破50项关键技术,全县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0亿元。制定《象山县企业“科创飞地”建设补助暂行管理办法》,谋划构建长三角科技合作飞地,鼓励企业在上海、杭州等科创资源较为集中城市开展异地孵化或设立异地研发中心,立足“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理念,打破地域界限,拓宽招商引智渠道,构筑“工作生活在外域、创新创业为象山”的柔性引才模式,进一步加大优质项目和优秀人才招引力度。到2025年,争取建成企业科创飞地35个(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7.做专做精制造业创新主体。聚焦“123”新型产业体系产业链及关键细分领域,引导企业专注行业细分领域、深耕细作,实现从创业型、科技型、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梯次升级。到2025年,力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累计达到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数量达到20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创新型企业梯队,到2025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8.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力度。落实临港装备、绿色能源、新材料等专项精准招商规划,聚焦三大科创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原则上要求每年落地项目投产完成20%以上。聚焦重点项目进度,力争每年推进建设3个超10亿元项目、30个超亿元制造业项目。按照“推进一批、留住一批、回归一批、扶持一批”要求,加强协调服务,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建立已在外投资、拟对外投资、总部型和其他有增资扩产需求等四类企业库,发挥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象商基金”等产业基金的作用,推动“大优新”项目招引落地,每年实施产业基金项目1个以上。积极瞄准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等高质量外资主体,五年招引落地重大制造业外资项目3.5亿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招商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 9.全力推动强链补链关键项目落地。落实产业和招商主管部门“一局长一项目”专项行动,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瞄准龙头企业,用好招商地图,及时更新招商要素,优化大招商机制,每年招引落地强链补链项目1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招商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积极对接长三角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推动新材料、绿色能源、海洋生物、临港装备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合作。聚焦国内外创新资源,推动大优强企业加强对接合作,促进新兴领域项目引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招商发展中心、县经信局)。 10.加快实施新一轮“凤凰行动”。结合全县拟上市企业培育计划,高质量实施“凤凰行动”象山计划,加快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到2025年,新增制造业上市企业3家(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1.全面落实项目跟踪服务。按照“管家式”服务要求,对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环节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产业链重点项目库,健全重大制造业项目“亮晒比”机制,强化项目节点精准管控,建立项目问题在线督办和联动协调帮扶机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招商发展中心)。 (四)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2.夯实质量基础。鼓励企业导入国际测量管理体系,同时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发挥特色产业优势,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实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浙江制造”标准。推动增加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等行业优势企业在认定与管理过程中质量、标准的量化比重。到2025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省级以上标准25项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3.全面实施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深入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数字化转型,分类型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培育壮大智能制造服务商,助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聚焦“123”产业集群,打造以“未来工厂”为标杆、以“5G+工业互联网”试点为引领,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实施工业互联网赋能行动。到2025年,实现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装备数控化率突破65%以上,中小企业上云累计达3300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5个以上,建成市级以上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量8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4.加快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围绕产品创新升级、功能改进、节材替代等,组织实施产品升级改造示范项目,推动产品精品化、服务化、个性化升级。到2025年,培育5个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5.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聚焦“330”培育库企业,建立完善领导联系服务机制和“一企、一案、一策”动态培育推进机制,推动要素资源向“330”企业倾斜,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标识度的工业企业地标、行业地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加强品牌强县建设,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品字标浙江制造”等省级以上品牌,加大对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自主品牌培育的支持力度,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象山特色的区域产业品牌。到2025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18家、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10家(市政府质量奖零突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行业性区域品牌)2个(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构建诚信治理等各环节完善的保护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等制度。聚焦“330”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龙头企业以及重点实验室,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整合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强化政策集成,优化使用方式,大力支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县财政要设立“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等,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二)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新建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在2.0以上。探索工业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推进工业集聚区控制线外工业用地置换为控制线内新增工业用地。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优先用于工业用地且比例不低于35%,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严格执行《象山县招商引资项目准入预评审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引进评审程序,实行“七评一看”机制,把握好项目准入关,签订标准地供地和绩效投资协议。对招引落地项目以合同形式有效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和违约责任,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县招商发展中心)。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土地利用率、亩均税收高的项目,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腾笼换鸟”,扩大技改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大中型银行机构将“腾笼换鸟”优质技改项目、节能减碳技改项目作为贷款投放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新增投资、技术改造、并购重组等项目融资需求,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合理安排贷款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鼓励加大无还本续贷等支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对“招大引强”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各镇乡(街道)、园区平台通过低效用地整治和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碳排放和能耗指标,原则上用于本地区实施“腾笼换鸟”新兴产业和技改项目。同时,强化县级统筹,县级统筹的能耗碳耗资源重点配置给县级重大工业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充分利用差别化电价、水价、气价、金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税务局、国网象山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利用省市“双碳”数字化平台和智慧能源平台,建立工业碳排放动态监测机制,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碳效评价和碳效分级标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五)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大力实施百名精英企业家培育、企业家素质提升等计划,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聚焦功能材料、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关键基础件等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各类引才项目,加强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经信局)。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审改革试点,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拓宽工匠人才等级晋升通道。完善产教融合、产教协同机制,推动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加快建设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和象山港技师学院及产业(行业)特色院校(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总工会)。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由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设立县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聚焦攻坚目标,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清单责任,实施挂图作战,实行闭环管理。各镇乡(街道)、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实施专班化工作机制,细化本地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完善政策举措,抓好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二)加强评价考核。将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战纳入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评估内容,建立“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落实的“赛马”机制,实施月监测、季通报、年考核,强化争先创优(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对列入全县考核优秀的镇乡(街道)、园区管委会,每年优先安排指标进行激励,并优先安排能耗、排放等环境容量指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追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县制高办、县经信局)。 (三)加强数字治理。深化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规范化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推进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产业链大数据、碳效码等多跨场景应用,谋划一批经济数字化治理、产业数字化服务、数字产业化发展应用场景,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四)加强服务宣传。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运用我县“线上+线下”企业服务模式,围绕企业实施“腾笼换鸟”难题,构建“在线服务+专线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通过组织现场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调动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讲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战故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委宣传部,各镇乡(街道)、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