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4356/2022-109048
人事任免
2022-04-20
大徐镇
主动公开
各办、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明确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镇领导如有变动或分工调整,责任分工亦自行作相应调整,今年不再另行发文。
一、胡柳同志(党委书记)
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对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副乡镇级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镇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贯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廉政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咨询及工作报告制度。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持续纠治“四风”,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五)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杨宗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
对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的镇财政所干部职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政府系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清廉大徐建设,推动廉洁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配合上级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完善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深入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
(四)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政府债务降本化险工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
(五)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政府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史久磊同志(人大主席)
对镇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对分管的人大办干部职工、旅游办干部职工和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全镇人大代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二)推进人大代表督事制度实行。
(三)审核涉旅游相关的重大决策及工程项目。
四、应旭同志(党委副书记)
对分管的镇群团组织负责人、镇党建办干部职工、镇党政综合办干部职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抓好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防止管党治党逐级弱化问题。
(二)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全力打造“村民说事”升级版,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体系。
(四)牵头做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县委巡察等配合工作。
(五)负责审核各村上报的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工程项目。
五、潘珉琼同志(组织委员)
对分管的镇组织线干部职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有关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二)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严肃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
(三)坚持“村民说事”,深化完善“书记账本”制度,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深度融合。
(四)协助做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县委巡察等工作。
六、张莹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对分管的纪检监察干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纪律保障,保证政令畅通。
(二)协助镇党委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和主抓直管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并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
(三)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有关办法措施的督查落实。
(四)强化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督查,严肃查处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助推“清廉村居”建设。深化反腐败工作合力,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深化完善“森林康复工程”,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五)加强廉政文化基地建设,丰富教育载体,拓展教育阵地。
(六)协助做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县委巡察等工作。
七、周冬敏同志(宣统委员)
对分管的镇宣统线干部职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用好各类网络学习平台。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有关办法措施的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党规、廉洁自律、党的历史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四)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力度,深挖清廉元素,不断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加强涉纪涉腐等各类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
(五)深入开展婚丧礼俗整治,进一步提升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规范化水平。
八、汤伟力同志(政法委员)
对分管的政法民政线干部职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的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化巩固“大徐经验”,推动信访稳定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抓好普法教育,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审核涉及综合治理办、民政及残联相关的重大决策及工程项目。
九、董林同志(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对分管的镇人武部干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审核各村上报的涉及人武部相关的重大决策及工程项目。
十、潘伟伟同志(党委委员、大徐派出所所长)
对分管的大徐派出所干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十一、龚明华同志(镇人大副主席)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二、杨夏同志(发展服务副镇长)
对分管的发展服务线干部职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监管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涉企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监管,落实涉企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保廉制度。
十三、陈实同志(农业副镇长)
对分管的农业线干部职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农民减负工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十四、郑春芳同志(社会事业副镇长)
对分管的社会事务办干部职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殷夫中学、大徐小学、幼儿园、卫生院负责人及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审核各村上报的涉及社会事务管理办相关的重大决策及工程项目。
十五、陈英宽同志(城建副镇长)
对分管的建设管理办、大徐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干部职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审核各村上报的涉及建设管理办相关的重大决策及工程项目。
十六、林益敏同志(县委组织员)
对分管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七、邵先威同志(总工会主席)
对分管的镇总工会、小型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八、方静同志(妇联主席)
对分管的妇联、垃圾分类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九、陈先春同志(副乡镇级干部)
对分管的关工委、老体协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十、吴爱君同志(副乡镇级干部)
对分管的退管会、老龄委、机关工会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十一、方法达(副乡镇级干部)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十二、陈财宏(副乡镇级干部)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十三、毛祥福同志(副乡镇级干部)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联系村主要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中共大徐镇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