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象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象山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象委法普〔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贯穿全民守法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筑牢理论根基,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引指导法治象山建设。
2.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聚力一二五、走好共富路”的目标为抓手,坚持把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民生重大事项作为普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数字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
3.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以及宪法主题宣传阵地各镇乡(街道)全覆盖。
4.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做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6.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工作要点,对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进行细致梳理,有针对性地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7.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双普”基地的培育工作。
8.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制度,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在履行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开展多种形式以案释法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9.组织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以上,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10.突出做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开展全面系统的学习,在全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1.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12.各部门按照规定上报普法信息。法治宣传重点责任单位每月上报普法信息1篇,每季度至少被“象山法治”微信公众号录用信息2篇;其他部门每季度至少上报信息1篇,全年被“象山法治”微信公众号录用信息1篇。
13.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有效实施。
14.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疫情防控涉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教育。
15.开展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做好“5.12”护士节、“6.14”献血日、“8.19”医师节、“12.4”国家宪法日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活动。
16.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高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年发布以案释法案例不少于6个。
17.全年到各镇乡(街道)开展疾病防控知识讲座、宣传资料发放、现场解答等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