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邓爱月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象山港路道路建设的建议》,由县公安局主办,县城投集团、县住建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反映了象山港路沿线车道以及部分路口存在车道设置不合理的情况,经我局交警大队现场踏勘后,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是象山港路作为我县东西向通行的主要道路,中间有新丰路、天安路、东谷路及巨鹰路等南北走向的重要通道,一到上下班高峰期,该主要路口的四面车流量都较大,不仅仅是东西车流量,左转、右转等车流量都较大。为保证象山港路道路通畅,我们在路口将不同方向的车流通过车道分离,再经信号灯单独控制,可以使不同方向的车辆更加顺畅的通过交叉口,避免车辆在路口内发生冲突,且部分路口实施单边放行是象山港路直行车辆更加顺畅,避免直行车辆受到对向左转车辆影响,滞留交叉口内,影响其他方向车辆通行。

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的数量日益增加,居民出行方式大多采用机动车出行,为保证高峰时段车辆出行通畅,象山港路(史家山隧道-赵岙)已经实施高峰路段黄牌货车禁止通行,避免大型车辆对小汽车出行的影响,提高东西向主干道路的通行能力。

三是部分路口左转车辆无法一次通过路口,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受到道路条件的限制,道路与道路之间的交叉口都较小,空间受限,左转车辆速度较快时,无法一次通过交叉口;另一方面在部分路口出于道路交通安全考虑,设置警示桩实施物理隔离,迫使车辆在进入路口转弯时减速缓行,以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