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郑江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外来人口社会融合度的建议》,由县公安局主办,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流动人口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截至目前,登记在册流动人口16.3万人,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面对这一重要群体,我县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主线,不断优化服务、规范管理,促进新老居民融合。

一、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修订《象山县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落实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商品房屋)人员落户政策,方便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象山县外来人口落户政策主要的主要有居住落户、投靠落户、投资创业落户、人才落户等,落户限制小、门槛低。二是深入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2017年我县全面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2019年对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作出调整,进一步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2021年10月正式启动《浙江省居住证》网上核发工作,推进电子居住证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实现办证不用跑、领证更便捷。三是完善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调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赋分标准,实施“省市共性+县级个性”指标体系,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公平、有序、梯度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启用宁波市“浙里新市民”应用,目前已整合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积分申请、租房住房等相关服务,将逐步完善应用场景建设,成为流动人口办事更便利、服务更全面的综合平台。

二、强化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组织民警、辅警、网格员深入排查企业、出租房屋、工棚屋、渔船等可供流动人口居住场所,准确掌握人房底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结合进企入户排查工作,广泛宣传居住登记自主申报、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疫情防控、反电信诈骗等流动人口相关政策法规。集中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大排查”专项行动,查处一批违反房屋租赁治安管理的行为,整治和消除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群租房和违规出租居住的车棚车库等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推动流动人口共享文化服务。开展主体性、针对性强的文化活动,以省市级赛事、展演等为抓手,加强县级文艺精品打造,鼓励流动人口踊跃参加,提高新象山人的认同感、融合度。加大新象山人优秀事迹与人物的挖掘与宣传,提振新象山人的归属感与自豪感,携手共走富裕路。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按照《浙江省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标准(2021-2025年)》,提议谋划象山大剧团项目,谋划建设“小而精、优而美”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让这些文化阵地成为新象山人的精神家园、文化家园。目前全县共建成14家无人值守书房,2022年将进一步扩面城市书房、乡镇书吧建设,新建3-5家城市书房、乡镇书吧,拓展公共阅读空间的服务功能。

四、加大流动人口住房保障力度。陆续出台《象山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办法》《象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象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补充规定》等政策规定,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象山公租房保障范围。2019年11月起,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不足时可享受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方式保障。截至目前,我县已累计保障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473户,共计发放补贴93.8万元。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2022年我县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970套。其中,滨海工业园山海情公寓4-8号楼、城东工业园产业配套公寓、象山经济开发区文创综合广场等项目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及周边产业工人,待建成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五、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出台《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山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段学校入学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积极落实“积分入学”、“人才首位”等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允许其在我县初中就学地参加初中升高中考试与录取,享受重点高中的切块名额及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2021年共有532名随迁子女在象山参加了中考。根据县域教育发展需求,近年陆续启用丹城六小、塔山中学、丹城五小政实校区、大目湾新城学校等学校,扩建林海学校,撤并石浦镇蓝天学校,改造梅溪学校和启力学校从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进一步扩大资源总量,缓解就学压力。2021年秋季,我县共接纳一年级、初一年级随迁子女新生3314人,约占全县所有新生的30%,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比例98.67%。2022年将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科学规划,进一步满足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六、扩大流动人口参保覆盖面。一是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2021年7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段内,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满1年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未在异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12月1日起,非宁波户籍人员可在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做好单险种工伤保险参保工作。提升尘肺病重点行业、建筑业及建筑项目工伤保险覆盖率,落实快递行业等新业态企业参加单险种工伤保险工作,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职业安全保障。三是持续开展企业职工社保扩面。建立“专班推进、一线指导、全程督查、榜单晾晒、年终考评”的企业职工社保扩面闭环工作机制,夯实社保扩面的基层基础。2021年,全县净增职工参保12735人。2022年将进一步加大社保扩面力度,以净增参保1.5万人为目标,完善闭环机制、定期督导督查、强化监察执法,确保应保尽保。

下步,我局将继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和流动人口新期盼,不断强化部门协同、优化服务举措,切实增强流动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外来人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7日